下面引用由通天雷神在 2004/11/17 09:17am 发表的内容:嘿~!那……就当国家标准编错了。不强词夺理了吧?哈哈。TU:呆鸟。你真的理解了“滚球法”的本质了吗?
对了,通天不如另起一篇,专门来说一下滚球法的本质问题,我发现有很多人对这个还有错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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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呆鸟在 2004/11/18 04:08pm 发表的内容:居然说到国家标准编错了,哈哈,I 服了 YOU对了,通天不如另起一篇,专门来说一下滚球法的本质问题,我发现有很多人对这个还有错解
我晕。第一次这么讨论避雷针保护范围。KISS。
下面引用由通天雷神在 2004/11/19 11:48am 发表的内容:按他这个算出来还不是“正好亲嘴”。哈哈。我晕。第一次这么讨论避雷针保护范围。K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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