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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jry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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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须知道的接地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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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5 17:53: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hjdw 于 2008-12-25 15:05:00 发表 不是禁用,是限用,仅限用于小型集中接地装置。
谢谢! “小型集中接地装置”是什么概念,输变电线路杆塔的接地装置? 输变电线路杆塔的接地装置好像大多也算不上集中接地装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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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5 17:5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3# Whjdw 的帖子

我的针对范围就是武高所和各降阻剂、接地模块公司,倒没想到去针对各高校和设计院,大家应该不会因为一些高校或者设计院有个别人牵涉进来而对整个高校和设计院厌恶吧?毕竟这两者的性质可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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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6 10:32:00 | 只看该作者
在网易论坛里面有一位细心的大虾提出: 楼主能否给出IEEE的原文证实帖中此句不虚: “IEEE接地标准(全世界权威的接地标准)规定,不得在变电站等接地措施中考虑降阻剂的降阻效果……” 我将回复转过来给大家看一下,不当之处请批评和指正: 【头疼,想不到还是有人将这个问题提出来了。 我原先的初稿比发在这里的帖子要长得多,也严谨一些,并专门将IEEE里面有关降阻剂的问题提出来写了一大堆。后来一个朋友指出我的帖子太长了,严谨的长篇大论根本不可能有人看下去,应该精简,别人指出问题后可以再作解释,只要跟帖就行。并将有关降阻剂的问题精简成“不得在变电站等接地措施中考虑降阻剂的降阻效果……”一句话。其实这是不严谨的,从学术的角度是不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后来考虑到这不是学术论文,精湛的学者不会在意,普通的厂家根本不敢来谈这些具体的问题,而国内一般设计院也是这么做的,估计不会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所以就改成这样了。 降阻剂的问题说起来很麻烦,光给出IEEE上的一两句话难以说清楚(如果谁需要我可以将IEEE接地标准发给你)。因为欧美等国就没有降阻剂的概念,他们只有导电混凝土的概念,是中国厂家将导电混凝土的概念改换成降阻剂的,“降阻剂”这样的概念更容易迷惑人,“导电混凝土”这个名词本身一目了然,非常明晰,要用这个名字迷惑人就难得多了。IEEE里面也没有专门针对降阻剂的概念,只有导电混凝土的概念,而且,他们所说的导电混凝土与我国所说的降阻剂的概念是不一致的,主要是外延更广,作用意义更大。由大量导电混凝土构成的自然接地体还是可用的,并能达到一定的效果,但这与国内所说的降阻剂是两回事了。IEEE要求,在不考虑导电混凝土(非降阻剂)的情况下,须将绝大部分(用的是“most”单词)接地电阻值降下来。 IEEE的设计原则是直接从接地体的形状系数和土壤电阻率方面考虑(国内像华北、中南、华东等等各大型设计院一般也是这么做的),导电混凝土(我们所谓的降阻剂)只能算导电性能不及钢材的接地体的一部分,不能像国内厂家胡编乱造的一样考虑百分之四五十甚至六七十的降阻效果。 所以,正是考虑到以上诸多因素,我最后用了“不得在变电站等接地措施中考虑降阻剂的降阻效果……”这句话,不知道可否对你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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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6 11:1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6# ljry8044 的帖子

国网公司基建办〔2008〕20号文件就这么写,没有解释。我认为110KV变电站的接地网应该属于小型集中接地装置,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装置属于小型但是否算集中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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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6 11:2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7# ljry8044 的帖子

李景禄这个人我知道,他出了本书,搞了个做降阻剂的公司,还做了几个失败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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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6 11:4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9# Whjdw 的帖子

谢谢! 集中接地装置有利于快速分散瞬间冲击电流,降低跨步电压、提高均压安全性能。但是,从降工频电阻(即我们一般所说的接地电阻)方面来说,采用集中接地装置是不经济的,这会导致接地体之间相互屏蔽。在集中接地体上施用降阻剂就几乎更没降阻效果了,只能起到少量的均压作用。 可是,在集中接地体上施用降阻剂弊端更大,更难施工好,接地体不是更容易遭腐蚀吗?这样作用也难持久啊。 我认识的一些学者和专家都对李景禄极为反感。这家伙居然在所写《实用电力接地技术》书上宣称,降阻剂在变电站可以达到百分之七八十的效果,而且还举了很多例子来证明。后来别人调查了他所举的例子后发现,他所谓的百分之七八十的效果并不是降阻剂降下来的,而是靠外引地网和布置垂直接地体降下来的。天知道湖南长沙电力大学怎么会让这种人当上教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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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08-12-26 17:39:00 | 只看该作者
lz我也关注你这个帖子有点日子了,发表一下我的看法,不同意见或者不妥不要责怪,本来论坛就是公开开放的么。 1、lz是不是也想挑战所谓“潜规则?”其实在本国社会,具有潜规则很正常,当然能破除不正当的潜规则很令人欣慰,但是古往今来,能有几人破得了潜规则?主要还是法! 2、lz真是正义感凛然,不妨学习一些法律著作,增进法律意识,做到自己的小尾巴不给对手抓住,同时能够有利攻击对手的薄弱点。 3、lz写得应该不是论文吧,如果是论文,结构不严谨。我认为你写得更像报纸报道的纪实性文学,因此可能有夸张的地方,这个也是引起很多人不满的原因。 4、放平心态。如果你确实认为此物不对,那你记住,当全世界都错误,而就你一人正确的时候,你就是错误的。因此你先要武装自己,至少,先要让自己和那些老家伙起名,让自己说的话有分量,这时候才是你真正出手的时机。 我在应用工程位置也作了3年有余,其实防雷哪些东西不坑人? 做防雷的人心里都心知肚明! 但是防雷有楼市坑人么?股票呢?财经呢?三聚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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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6 23:5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2# 天雷星 的帖子

你们防雷的不坑人,防不好才有可能坑人。 而我以前三年一直都在坑人,坑得我心惊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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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7 10:5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2# 天雷星 的帖子

谢谢您的指教,很有几个朋友都像你这样劝告过我。 其实我不反对多通过多报价等各种方式提高公司利润,但是,不能坑人。您是做工程的,自然不容易发现降剂、接地模块等的重大危害,如果您是从事运维工作的,就不一样了,几个从事运维工作的电力部门的朋友一提起降阻剂就恨得不行了,您要是跟运维的朋友交流一下就知道其中的利害了。 国网公司将这么多的降阻剂公司养大后,却突然决定将降阻剂的空间压缩得剩下一点点(Whjdw说是国网公司基建办〔2008〕20号文件中提出将降阻剂限制在小型集中接地体上,我一个省公司的朋友则说,降阻剂将会被线路禁用),您想想,若不是降阻剂的重大的危害,国网公司能在这种时候作出这种决定吗?因此,降阻剂的危害性对很多人来说比股市、财经等还要大,否则能遭限禁吗? 可这还没完,降阻剂用在线路上主要造成杆塔被雷击,经济受损,但是,一般影响不到人身安全,我对此已经麻木了。问题我以前所在的武汉长威公的降阻剂去年居然销售到了军事通信部门,我还到浙江常山,福建连城两个基站去指导施工过,这两个基站花了10多万建立起来的防雷接地系统到了明将不再会起正面作用,避雷针即将变成引雷针。 降阻剂用在通信、雷达等基站的危害不仅仅是军事设备上的,还会危害的军人的生命安全。雷达、通信不比线路杆塔,是有人在那里工作的。 而且,这些军事部门的技术远不及电力部门,不容易防止事故的发生,也不容易发现事故的根因,我还得马上去自首,告诉他们相应基站的隐患,否则,我就是一杀人的刽子手了。 我决不像你说的那样正义感凛然,我曾经从事了三年的降阻剂、接地模块的技术服务工作,坑骗了很多人,我就是一个大骗子。可我不像害死人,不想成为刽子手,至少不想成为谋害军人的刽子手,仅此而已。 我当然不是在此发表论文,但我并没有夸张歪曲事实。您想想,我点到了那么多的具体案例、单位、个人(这可是论坛发帖的大忌),如果有一点不实的话,肯定会有一堆人出来围剿我,可现在的,被我点到的人全都哑着不敢开口(只有几起或明或暗地威胁着要告我的事情),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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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08-12-28 01:01: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天雷星 于 2008-12-26 17:39:00 发表 lz我也关注你这个帖子有点日子了,发表一下我的看法,不同意见或者不妥不要责怪,本来论坛就是公开开放的么。 1、lz是不是也想挑战所谓“潜规则?”其实在本国社会,具有潜规则很正常,当然能破除不正当的潜规则很令人欣慰,但是古往今来,能有几人破得了潜规则?主要还是法! 2、lz真是正义感凛然,不妨学习一些法律著作,增进法律意识,做到自己的小尾巴不给对手抓住,同时能够有利攻击对手的薄弱点。 3、lz
世间万事皆如此,何必与自己的行当过不去?我看楼主这哥们事想转行了,呵呵! 我倒支持胡子的意见,心态事最重要的。我现在一哥们整天想着发达,我看部踏踏实实的做事,发疯到有可能。 还有,做接地多年的兄弟有许多,各自都会有自己的一些心得和想法。成功与失败,道德与良心,都是自我把握。至于高尚或无耻,就留与他人去评价吧! 不过,我倒送楼主一句话;“不管你是否离开这个行当,请记住你说的话,请记住你自己觉得自己是个有良知的人。”(记得你也说:“前3年你一直在坑人。”)希望以后你可以做个有良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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