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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做防雷,不要缺了给自已做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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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3 2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的气象局,一心为别人做防雷,检查防雷,不行还惩罚或罚款。他们“大公无私,为人不为已”。
不料雷可不听管,它发威起来照打管它的人。诸位不少听到气象局或气象台挨雷打的事吧?
有道是:
火烧消防队,贼偷公安局,水冲龙王庙,雷打气象台!
发表于 2004-1-4 00: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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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4 03: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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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4 22: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he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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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5 14: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检察院真的被人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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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5 17: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雷跟我们是一家

   没有必要去防它

       真遭雷打还真难

           打了还可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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