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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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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6 09:4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粤气[2011]203号)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开展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第三次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范围:
  根据《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次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申请范围为:省内准备从事防雷工程专业工作未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 申请条件:
  (一)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三) 居住地在本省或者在本省从业;
  (四) 未因违反本考试考场纪律等情况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曾被取消考试资格已满两年的;
  (五)1 .申请参加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防雷、气象、通信、电子、电力、建筑或计算机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工程师以上职称)。
      2.申请参加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并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检查确认无色盲、心脏病、高血压等可能影响防雷工作的疾患。
三 受理申请:
    (一)广州地区人员可直接到广东省气象局服务窗口申请。
   地址:广州市福今路6号广东省气象局,
   受理申请时间:2012年:9月24—28日;
   (二)其它地区人员到本市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各市气象局内)申请。
    受理申请时间:2012年:9月24—28日;
    (三)申请者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时请提供“防雷资格考务费”银行转账单;
      2.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
      3.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地证明或者从业证明;
      6.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7.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张。
四 申请认定程序:
   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是:申请人向省气象局服务窗口或各市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广东省气象学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由省气象学会核发资格考试准考证;经考试合格后,省气象学会在30个工作日内核发《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五 资格考试:
   根据《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气象学会将于10月下旬组织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本次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考试的时间、地点请留意下一轮通知。
六 考试范围见附件2。
七 收费:
   本次防雷专业施工资格考试的考务费:360元/人;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设计资格考试的考务费:450元/人(施工考务费360元+设计考务费90元)。
   已经取得施工资格证书的考生,如参加设计考试,则只缴纳设计考务费90元。
   说明:考务费请通过银行转账到广东省气象学会。
   户名:广东省气象学会
   开户银行:农行东华东路支行
   帐号:44032001040003055
   转账时请注意:①注明“防雷资格考务费”;②不是由单位转账的个人缴费,也请到银行转账,不要从网银或柜员机转账。
八 联系电话:020-87657107 潘小姐

--------------附件2下载





广东省气象学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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