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气象局: 根据广东省防雷工程资质评审委员会工作计划安排,拟于今年11月底组织召开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时间: 2010年11月20日前。
二、申请评审材料范围:
1、新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 2、2010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需要申请换证; 3、丙级、乙级资质升级等申请材料。 三、上报要求: 1、请各市气象局在本行政区域内转发通知及时报送。 2、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0号)和《关于加强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气法函〔2010〕10号)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新申请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质须知》、《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质换证须知》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请资料上报工作。 3、所有申请资料需按有关要求压制成书册的形式,一式三份。 4、各申请单位法人提交资料时须报填《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申请材料法律责任书》(附件4),对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资质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5、本次需上报到期换证资料的公司详细名单见附件1。 6、未年审公司可于2010年11月20日前补交年审资料,过期不予补年审。 提交报送申报材料地址: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福今路6号大院三号楼一楼气象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联 系 人:唐星宇 联系电话:020-37652061 13760810657 特此通知
广东省防雷工程资质评审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