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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政府出台防雷减灾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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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20:0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府发布实施《平顶山市防雷减灾实施办法》,明确了市、县气象机构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管理,细化了防雷装置设计的审核、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防雷施工资质许可证、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和监督检查管理等。   该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防雷减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织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建立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防雷减灾应急预案,提高防雷减灾能力;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建设、公安、规划、房产、安监和质监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color=red]本文的真实发布时间与本贴发布时间可能不一致,请留意!:[/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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