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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震过渡安置房防雷技术规范》
的在京专家研讨意见
汶川地震发生后,气象人关注灾区,情系灾区。在收到四川省气象局和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地震过渡安置房防雷技术规范》后,政策法规司和全国防雷委员会组织在京的防雷专家进行了研讨,现将有关意见反馈你局,供参考!
一、在灾区恢复、安置和重建工作紧张有序开展之时,四川省气象局和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地震过渡安置房防雷技术规范》,对于规范地震灾区过渡房的建设,减少和避免因防雷设施不完善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具有积极意义和指导作用。
二、灾区的情况,尤其是不同的安置点的情况差异较大,故务须根据当地乃至各个安置点的实际情况(要注意安置点的区域大小和布局、要了解安置点的雷暴日数、要考虑过渡安置房和帐篷的结构),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三、关于直击雷的防护。1、要关注学校、医院、公共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直击雷防护;2、对于大区域安置点的防雷,建议用避雷线方式较为实用和经济可行;3、若过渡安置房采用双层彩钢板、帐篷是金属骨架结构的,则在做好整体良好接地的情况下,可减少防护直击雷的相关措施。
四、关于接地。1、做好接地是需要的,如过渡安置房、帐篷等的直接接地、金属类供水管线的两头接地、大于10米的变压器屏蔽线的两头接地等。2、 建议“冲击接地电阻30Ω”不作要求。
五、低压配电线路的防雷措施要引起重视。其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都要安装适配的电涌保护器(SPD),并做好接地。
六、在实施防雷安全检查或工程时,希注意过渡安置房、帐篷或自建的简易房内的房顶电灯应尽量高挂,灯与人的距离最好能大于1米。
主题词:防雷 规范 意见 转发 通知
抄送: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
四川省气象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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