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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看过陈冠希的艳照么?
市民:一开始只看过一张。
记者:后来呢?
市民:后来听说南宁警方说看艳照也是违法,让大家自首,我就去自首了。
记者:警方对你如何处理的?
市民:一个警察在电脑上调出400多张艳照,逐一问我“你看的是这张么?”,“是这张么?”
记者:然后呢?
市民:然后我才发现我被骗了,我一开始看的那张根本就不是真的。
记者:最后警方怎么处理你的?
市民: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我看过,所以被释放了。
记者:通过这个事件你有何体会?
市民:感谢厦门警方让我看到我想要的。
今天,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确表态,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属违法行为。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刚刚我拨通了010110
“我传了400多张艳照给人家,请问如何自首?”
“你在哪里?”
“我在厦门的。。。”
“那你找你们当地派出所吧。。。”
“我们这里没有这个规矩,自首不了啊。。”
“那你就来北京吧”
“报销车费不?管饭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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