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关接地电阻的话题 1993年,笔者第一次应客户要求为一个厂家变电站设计消雷器,当时的确很茫然,市场上最红火的是半导体消雷器,但我却选择了导体消雷器,为什么呢?一是因为半导体消雷器对接地电阻有要求,而导体消雷器对接地电阻没有严格的要求;二是假如消雷器没有“宣传单”上宣传的效果,导体针还有最起码的避雷针作用。因此,本人认为接地电阻不是唯一或主要的指标却又是必须的。仍拿自动气象站的防雷来说,现阶段的大量电子设备满足了接地电阻的要求却避免不了雷害。象我们在水厂安装的自动站,引下线紧贴风杆引到接地体,因此,引下线与空心金属风杆内的数据线平行,也与安装在风杆上的设备机箱靠近,考虑到金属空心杆和机箱的屏蔽作用,引下线泄流形成的电场效应就算可以忽略,由此而产生的磁场作用却依旧存在。对一根引下线而言,任意高度的电位,哪怕接地电阻为0,引下线自身在瞬间电流通过时的感抗还是相当高。笔者测量一根0.5米短导线的电阻时,发现直流电阻只有零点几欧,而瞬态电阻则达1000多欧,仅此,就可估算出距地高度0.5米以上高度引下线在传载瞬间雷电流时的电位在1000×1×103伏以上(雷电流一般在20kA以上)。当时就认为引下线是多余且有害的,在后来的自动站安装中,主要利用金属风杆自身作引下线,并认为圆柱的金属杆无论在雷电流分布的均匀性还是电感等方面都要优于截面积小得多的单独引下线。 小的接地电阻,更多的是使接地点接近大地的零电位,加快安全泄流,笔者则觉得在强大的雷电流情况下意义不大。目前的等电位措施执行的较好,反击的事故报道不多,雷电事故的存在,有可能对雷电流分布研究得不够,等电位连接线并不完全没有电流流过,某种情形下,等电位连接线说不定成为某个设备或元器件间耦合的桥梁。关于接地电阻的大小和接地布局的关系是继续和深入的课题,即接地点在地面和地下的位置和距离、接地网的面积、接地线的走向、汇流排的位置等都是值得研究的,接地不能离开电场和磁场影响仅考虑恒源电路中的电阻大小。 我们在日常检测中,判断防雷装置的合格与否,不完全取决接地电阻的大小,作为防雷体系,接地电阻的大小只是一个方面。现实中,建筑质量监督站把防雷作为电气的一个部分,合格的好坏只看接地体某点的电阻大小,大大淡化了雷电防护的要求。防雷中心的接地测试虽然关注到建筑整体钢筋结构和引下线的对地电阻及电气连接,却由于检测规范的缺失,没能根据接地电阻评估雷电时的电磁环境和雷电风险,有将接地电阻值的大小作为判断标准的行为。
3 如何看待防雷 根据笔者的认识,防雷不是发不发展的问题,而是必须的问题。毫无疑问,雷电灾害是自然灾害,消灭和减少灾害是人类社会的天职,要消灭雷电灾害,就需要人类去认识和实践。目前,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防雷活动中来,这本身是值得庆贺的。也是由于防雷实践,笔者逐步认识了电、电场和电路以及电路元件等,旁门别类,哪怕是肤浅,也使我们从懵懂到稍许清醒。比如电流是电荷的变化;电阻是电子在导体或半导体、绝缘体运动中的碰撞与摩擦。依此,如何理解空间场电荷的分布和运动很有必要。做好防雷,不是照搬规范,而是科学地运用规范条文里内在的精神。比如,GB50057所定义的“独立避雷针要与相关被保护物保持一定的距离”的条款不能只套用在第一类建筑物,应考虑到避雷针接闪后的场效应以及由此带来的后果;等电位措施的实质是什么?解决的是什么问题?GB50057规定了防直接雷和防雷电波入侵,但电气设计中很少设计避雷器,等电位措施或接地电阻的大小一般都是用文字提一下,建筑物的防雷似乎只是避雷带或避雷针的位置。与个别电气工程师交谈,问及为什么,更多的回答是认为避雷器的参数不确定,很难选型;谈到防雷效果时,几乎没有肯定的回答。多年来,雷灾被认为是不可抗拒的天灾,GB50057条文解释的第一条就指出:“按照本规范设计的防雷装置的防雷安全度不是100%”。随着防雷实践的深入,愚认为这些提法必须修改,凡经过设计和检测的防雷装置必须保证雷害控制在很小的范围,不然,会使得“伪防雷”盛行。笔者调查发现,不良的防雷设计是造成大雷电事故的主要原因,不良的防雷设计不但不防雷,反而引入雷电,确实是“引狼入室”。 现今的防雷挑战了传统的防雷三大领域——电力、电信、建筑,不同技术派别开始纷争。笔者印象深刻的就是20世纪90年代的那场关于消雷器的争论,孰是孰非并没有最后的结论。普遍的看法是,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的增多,雷击概率增大。而笔者却持不同观点,因为,雷击多发生在城市与农村的交接区域,闪击还是以高压线路为主要对象,伤人事故地点更多的是低洼的开阔地,雷电感应波的载体主要是电力线和与之耦合的通讯线。那么,城市水泥建筑群是否有一定的屏蔽效应呢?由此想到“绝缘防雷”的提法,存在就有它合理的一面,完全的否认也是不科学的。根据“击距和电场畸变原理”以及雷电先导理论,如果在地面某处采用绝缘方法阻挡荷电堆积或阻碍电荷的移动,先导改变原先的方向并非不能。笔者的感觉是,在普遍否认消雷器的作用后,“滚球法”和“等电位”似乎成了防雷技术的不二法则,遗憾的是,处于全保护的液化汽金属罐也有被雷击的报道。如何融合当今的防雷技术,的确需要防雷界的前辈和精英摒弃个人己见,探寻防雷良法。 防雷必须有序,防雷的法制化管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集合了39位院士和300多位教授、专家的智慧,其中将防雷确定为气象业务轨道,全面启动了雷电研究及其雷电预报预警和雷电防护技术服务等,这实质上是防雷的集约,由此对防雷的推动是肯定的。每当人类接近自然奥秘的过程中,付出了千辛万苦和许多财物是避免不了的,我们不必为此唏嘘,“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所幸,气象部门在担负这个责任,同时也在责难中推动防雷事业的发展。在一次行政许可工作协调会上,笔者曾就防雷的管理权归属问题提到两点:一、按照规范设计的防雷工程为什么总免不了雷击?二、国家为什么要把防雷的管理职能放在气象部门?前一问题说的是事实,后一问题讲的是“法定”。这恐怕不完全是部门的利益化问题。笔者参与的防雷检测实践中,尽管检测的手段还显得落后,却实实在在地发现许多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引下线虚设,计算机房的接地线紊乱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