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我国消防产业的发展方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我国加入WTO的日益临近,消防产业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的消防产业将如何发展?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笔者从事消防产业10余年,一直致力于自动灭火设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我想从工程类消防产品这个角度谈一谈个人看法。 一、产业的现状 中国的消防产业从60年代开始起步,到80年代初期,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只有100多家,经过20多年的发展,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已发展到几千家之多,其中水喷淋生产企业就有90多家,气体灭火设备生产企业有70来家。产品发展到19大类900多个品种近10000种规格,年产值超过200亿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从单一的国营、集体所有制企业发展到个体、集体、股份制、合资、独资等多种形式,消防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消防产品的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哈龙固定灭火系统替代品出现了象高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混合气体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SDE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等一系列产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玻璃球洒水喷头规格品种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从单一的标准喷头发展到大口径喷头、水平边墙喷头、住宅喷头等,洒水喷头的玻璃球从8mm发展到5mm、3mm的快速反应型。 国产消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洒水喷头国内年销售量为1000万只,国产产品占770万只,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从依赖进口,发展到设备、药剂的国产化,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也实现了国产化。国产产品的质量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消防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越来越重视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品牌效应。 二、存在的问题 1、行业无龙头企业,一盘散沙:消防产业经过了20多年的快速发展,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数量估计是世界第一,但没有真正的龙头企业,没有一个国际品牌,没有形成合力,将来如何参与国际竞争?如何抵御国外产品的"入侵"? 2、行业宏观调控不够: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消防企业蓬勃发展,消防企业的数量增长迅速,消防市场空前繁荣。但是重复建设现象相当普遍,资源浪费十分严重。全国仅生产洒水喷头的企业就有90多家,按照目前的市场容量,洒水喷头生产企业保留5家就足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企业多、乱、差现象不仅给消防安全带来了隐患,而且不利于优势企业的培植,还造成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浪费,同时给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行业主管部门如果不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和积极的引导,中国的消防产业将会重导钢铁行业、纺织行业之覆辙。国外的消防企业经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发展,已经造就了"喷宝""可靠"等国际品牌,难道我们也要等上一百年才能让外国人说"上海金盾OK"? 3、企业研发能力不足:从几届消防展上看,企业拿出新产品的速度很快,但大部分属于仿制,企业自主研发的很少,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缺乏鼓励企业创新的机制,由于消防产品属于安全类产品,不同于一般的民用产品,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首先要有设计规范,规范的修订往往周期太长。这样,企业就不愿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作一些看不到结果的事;二是法规不健全,打击假冒伪劣力度不够,仿制者有机可乘、有利可图。研发者用上几年的时间,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刚刚投放市场,仿制者用几个月的时间就生产来了。因此,谁也不愿第一个"吃螃蟹";三是企业研发的经费、人才不足,由于国内消防产品市场的无序竞争,货款拖欠问题严重,大部分企业能够维持正常的生产就算不错了,哪里还谈得上提取科研经费、高薪聘请人才!四是企业研发条件不够,灭火产品的研发,需要进行大量的灭火实验,才能得出可靠的技术数据。从目前国内生产喷水灭火系统产品的企业来看,没有一家企业有象样的灭火实验室,能有一个喷水演示室就算不错了,技术创新、自主研发根本就不可能。 4、产品流通渠道不合理:目前国内工程类消防产品的流通渠道一般为以下二种方式:(一)生产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二)生产企业→贸易公司(代理商)→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以上二种流通方式不合理,存在诸多弊病,对消防产业的发展极为不利。第一、责任不明:工程类消防产品质量是否可靠,与产品的制造质量和安装质量有关,许多消防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技术水平低下,甚至有些施工企业只有二三个人,施工人员是临时找来的,基本上属于"皮包公司",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很有可能连人都找不到,更不要说承担责任。我们在进行产品质量跟踪检查时发现,有些气体灭火装置早已安装完毕并通过了消防验收,但电磁驱动器的保险栓都没有拔掉,一旦发生火灾,系统如何实施灭火?责任由谁来承担?最终还是生产企业;第二、企业售后服务工作难做,自动灭火设备安装完毕后,一直处于备用状态,平时要进行维护保养,生产企业往往不完全知道自己生产的产品安装在哪一个工程上(中间环节多),一旦发生故障,使用单位找不到生产单位,生产单位找不到使用单位;第三、产品选型把关不严,劣质产品有机可乘。由于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过多,承揽工程竞争激烈,大多是靠压低造价来争取任务,施工企业为了保证的自身利益,在产品采购时不论质量看价格,或者长期拖欠生产企业的货款,造成生产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有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不考虑偷工减料,以降低产品质量来换取暂时的利润,结果建设单位没有少花钱,可是生产企业却没赚多少钱,最终影响了整个产业的发展;第四、生产企业货款回收难。由于生产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存在一个或多个中间环节,建设单位把工程款付给了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却没有付给生产单位,生产单位又不能直接找建设单位,生产企业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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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这么说噢.HEHE
倒
这个是事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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