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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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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1-3 13:5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防雷验收很重要吗
   最近两年来广东省各市县建委会同当地气象局联合发文要求新建建筑物施工前应到地方气象局下属的防雷设施检测所报建。当然这一措施有着极其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但是我们翻开防雷规范来看,防雷报建验收完全是某些人别有用心炒作出来的。
首先从科学技术角度上来说防雷验收是毫无必要的。据中国国家标准GB50057-94第3.3.5条的解释条款,“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的钢筋体偶尔采用焊接连接,此时,提供了肯定的电气贯通。然而,更多的是,在交叉点采用金属绑线绑扎在一起,但是,不管金属性连接的偶然性,这样一种建筑物具有许许多多钢筋和连接点,它们保证将全部雷电流经过许多次再分流流入大量的并联放电路径。经验表明,这样一种建筑物可容易地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一部分。
……
混凝土内的钢筋借绑扎作为电气连接,当雷电流通过时,在连接处是否可能随此而发生混凝土的爆炸性炸裂。为了澄清这一问题,瑞士高压问题研究委员会进行过研究,认为钢筋之间的普通金属绑丝连接对防雷保护说来是完全足够的,而且确证,在任何情况,在这样连接附近的混凝土决不会破裂,甚至出现雷电流本身把绑在一起的钢筋焊接起来,如点焊一样,通过电流以后,一个这样的焊接点的电阻下降为几个毫欧的数值。
日本对试样做过试验,其结果是,有一个试样的一个绑扎点通过48KA和两个试样的各一个绑扎点通过61KA后,采用绑扎连接的这三个钢筋混凝土试样才遭受轻度裂缝的破坏。这说明一个绑扎点可以安全地流过若干安培的冲击电流。
从以上试验可以认为,在雷电流流过的路径上,有一些并联的绑扎点时,就会是安全的。
许多国家的建筑物防雷规范和标准均允许利用绑扎连接的钢筋体作为防雷装置。”
所以广东省雷电管理规定中要求利用柱内钢筋作防雷引下线时必须采用焊接连接,这种要求极其不合理,以我等之小人之心来看,应该时广东省防雷中心为了夸大防雷的重要性而强行要求的,如其不然,广东省各市的防雷所有何存在的必要?为什么这么说,请看下面。
二、从政府机构上来看防雷验收也是多余的。
一个房地产发展商拿到图纸后,到当地的防雷主管部门(这个部门的存在理由也十分奇怪,下次再说)防雷设施检测所报建,然后收费,一幢楼收费视其大小收费几千个大洋到几万个大洋不等,然后防雷所干什么呢,防雷所的同志是尽职尽责的,他们决不多拿人民群众的一分一毫(也决不少拿)而不办点实事,他们在干些什么呢?啊,对了,他们要到每一层柱筋焊接之后去看一看焊接的质量,这样即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又增加了自己荷包的厚度,实在是一举两得。这样大家就明白了为什么广东省防雷中心为什么要强制执行焊接连接地意思吧?退而言之,就算真的某幢建筑物十分重要,重要到只能要求焊接才能保证其安全,那么也不需要防雷设施检测所去验收啊,防雷设施检测所审图合格以后交给施工队去施工,防雷所说了“为了保证防雷设施的施工质量,所以一定要现场看看”,这就奇怪了,按图施工不就行了吗,不是有监理公司监理吗?不行不行,监理公司哪里懂防雷呀,噢,那当然了,规矩是你在自家定的,除了你自己谁也搞不懂啊。
政府一直在提倡简化政府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果却是反其道而行之,又多出一个防雷部门设在气象局。按道理说,防雷属于建筑行业,应交给各地建委管理。而且参照国外和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也无必要将防雷施工独立出来的必要,比如,我国的台湾和香港并没有搞什么防雷报建,它的楼也没有三天两头被雷击的事故,是不是那里就不打雷呢?
那么为什么气象部门要以欺上瞒下来搞防雷报建呢,这里面就牵涉到一个收费的问题,你到我这里来报建,验收费用是必不可少的,各地防雷所的收费标准不一样,如果按建筑面积大概是每平方米一元钱左右,广东省每年新建的楼房的建筑面积数以千万计,这几千万人民币就这样不声不响流进了气象部门的腰包,说到这里,有人会提出反对意见“收费不是很多呀,各地的防雷所的成本支出也不少啊”,我们来算一笔帐,一个县或市的防雷所的工作人员一般有5个左右,有的防雷所可能只有两三个人,一年的工资大概在10万元上下,其他方面的开支也就在10万元以下,而报建收入最少也有40万元,那么剩余的20万到那里去了,只有以下几种出路,1、他们以某种形式比如业务提成分了一部份;2、为了把好防雷关打点有关部门去了,比如当地建委、消防;3、改善装备去了,这个装备不是买电脑、检测仪器这么简单,比如说领导的车子、房子等等。
这样看来,防雷报建的目的是很明确的了,
沙发
发表于 2003-1-3 14:21:00 | 只看该作者
对~!强制要求“利用柱内钢筋作防雷引下线时必须采用焊接连接”,这种要求极其不合理。防雷报建工作的原本主旨是在:电气安全及放火要求上的,这两部分的前者是建筑设计元的事情,后者是公安机关的事情,和气象主管部门几乎没有关系。不知道怎么搞的,现在到成了气象部门的事情。

我在同西北建筑设计院的几为总工程师谈论此事的时候,更发现原来所谓的防雷报建工作所引用的“技术要求”竟然与国家诸多建筑标准相违背,其中许多矛盾值得推敲。因此对与此事我们曾经反映到地方人大,要求澄清和强制禁止,可后果不了了之。不过我相信,所谓的新建建筑防雷报建等事宜在很短的时间里将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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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3-1-3 15:51:00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我相信,所谓的新建建筑防雷报建等事宜在很短的时间里将被禁止”,
呵,好多人又要失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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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
发表于 2003-1-3 19:24:00 | 只看该作者
你和他其实就是利益之争,找个公正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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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3-1-5 13:53:00 | 只看该作者
合理的就要推广,不合理的就要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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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3-1-6 13:40:00 | 只看该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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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3-1-6 21:23:00 | 只看该作者
to :通天雷神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终于找到知音了,唔…………
你不愧是我的扩展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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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3-1-7 08:26:00 | 只看该作者
哦?呵呵……№:lightning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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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3-1-8 20:26:00 | 只看该作者
对~!我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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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3-1-12 15:29:00 | 只看该作者
请问马雷,会有其它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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