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以上几位朋友的意见,都说要做防雷,可是做的依据是什么呢?昨天晚上翻了翻论坛里的精华帖子,还有个以前的老帖子,是一位专家写的,说是如果按照计算的结果看不需要做防雷的,就不做,不然是一种浪费。 雷电这东西本来就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不装防雷装置,不是说每次打雷就一定打到你,但是时间长了,就会有打到你的可能性。不过有的人就喜欢赌博,呵呵,例如甲方的某些人员,他们很想和老天赌一把~ GB50057-94防雷规范刚开始的一章就是对建筑防雷等级的划分,其中三类防雷里面有一条说,经过计算后如果年雷击次数小于0.03的,可以不做防雷。但是接着下边又补充了一条,说是对于人员密集的,必须是小于0.012。那么这个人员密集是指哪些地方呢?后面的条文解释里说了一些,如电影院,商场...等,但是对于我说的这种,民用的四层住宅,算不算人员密集的场所呢?套用这条规范是不是合适?是不是必须得问问规范的制定专家,请他们给解释一下啊~ 再有,规范里还提到了建筑群的问题,如果处在建筑群中,不是在建筑群的边上,也不是最高的建筑物,就不用做防雷吗?那么这个建筑群的定义又是如何,建筑物彼此之间的距离在多少范围内才合适呢?满足建筑上的楼间距的要求就可以吗? 请高手帮忙分析一下这个问题,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