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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讨论以下避雷针连接水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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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4-25 22:5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是报纸照片。2007年4月20日《南国早报》。

这个是那个避雷带与水管连接的照片。来自报纸。

[此贴子已经被crazy于2007-6-27 9:32:10编辑过]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7-4-25 23:01:00 | 只看该作者

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绕的金属外皮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版)

3.4.9  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绕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当电缆转换为架空线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二、对低压架空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当多回路架空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一组避雷器或其它型式的过电压保护器,但绝缘子铁脚、金具仍应接到接地装置上。

三、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或独自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三、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或独自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三、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或独自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此贴子已经被crazy于2007-6-27 11:13: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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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7-4-25 23:06:00 | 只看该作者

请各为不用顾忌什么,畅所欲言。

为此,我已发邮件给林唯勇老师和关象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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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
发表于 2007-4-25 23:14:00 | 只看该作者

把水管作为避雷带引下线来使用,不好.....

跟电线上的鸟来比,不妥..

楼主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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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7-4-26 12:50:00 | 只看该作者

平帅:你好!

你发来的材料已读。提出的问题我是这么看的:

1)从引导雷电流入地这个功能来说,自来水管(当然应该是金属的)充当引下线是不成问题的,只要其接地电阻不是太大,截面足够。因为自来水管不可能一直架空,一定会与地接触的。只要雷电流能顺利引导入地,对建筑物就是安全的。

2)是否对人安全就当别论。对于砖木结构的房子,没有其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是不安全的。因为即使专用引下线在近地的3m也应加隔离保护,避免接触电压伤人;但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子只要各层地板内钢筋、建筑物主钢筋、圈梁和自来水管相连即可保证人接触水龙头不发生危险。但建房时是否这么做,我是怀疑的,特别是自来水管在各层作等电位连接,即便图纸上有,建筑师和工人也不一定照办。中国人办事不认真是出名的,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豆腐渣工程。总之,等电位连接比接地电阻重要得多,IEC防雷标准中,甚至没提到接地电阻的具体数值。

个人看法供参考。

YU 2007-4-2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26 13:04: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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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7-4-26 12:54:00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观点
以上是2007年4月20日《南国早报》的一篇新闻报导,名称是《避雷针连接水管 担惊受怕两年 防雷专家称:安装符合要求,不会发生电击事故》。报导称:“防雷专家认为将楼顶的避雷针、避雷带直接连接至生活用自来水水管是符合安装要求的”。
 
我个人认为此说法很有问题。原因如下:
 
1、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版)3.4.9  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三、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或独自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这里说的是“防雷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 并非“接闪器”本身。因此,此做法不符合标准要求。
 
2、参看标准第32页的6.3.3条的6.3.3  接地、等电位连接和共用接地系统的构成,其图中标注,A、内部导电物体d,在建筑物内的各种服务性设施的金属管道可与a---防雷装置的接闪器以及可能是建筑物空间屏蔽的一部分,如金属屋顶进行连接;B、服务性设施的金属管道3可直接与等电位连接导体l连接,无须使用SPD连接。——首先,这里的自来水水管是处于建筑物LPZO区,是在建筑物外,因此,我个人认为它不能和防雷装置的接闪器直接连接。其次,这个是自来水水管,是IEC61024-1标准中要求不宜和接闪器、引下线直接连接的压力管道,并且其是架空的,并非埋地,因此此做法有问题
 
3、标准要求:“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那么,当该管道的冲击接地电阻不明的时候,一旦雷击避雷针,那么与管道相接触的人是有生命危害的。按IEC61024-1-2第8章生命危害中8.2节接触电压的计算,这个时候的人有触电危险,怎么能说“不会发生电击事故”呢?假如这个没有问题,那么引下线有何必在地面1.7m以上需要做防接触电压保护呢?
 
以上为我个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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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4-26 13:25:00 | 只看该作者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说,我个人认为是绝对不行的。接地再好的避雷针,我看也没人有胆量抱着它吧:)

1、从人身安全的角度来说,是不能接受的。如发生雷击,水管作为户外引下装置,必然带有高电位,人接触会产生瞬时跨步电压,危险。

2、从工程建设来说,到底它的等电位和接地是否能够控制在安全的情况下很难说。

3、从百姓的情感和接受程度来说,这也是很不妥的。

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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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4-26 15:45:00 | 只看该作者

主要看水管是否能良好接地,我个人看法有2点,第一点是:水管到楼下在地下是否与大地良好接触,我个人看,未必;第二点,水管不是整根到楼下的,是有多根接起来的,在接头出,为防止接头滑丝和漏水,一般水管都会缠大量的防滑条,这样,会影响接地电阻,使电阻变大。所以这样我觉的比较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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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4-26 16:02:00 | 只看该作者

正因为它在LPZ0区(估计还是从水塔出来的,没有接地),所以要连避雷带,否则电磁感应也会产生高压而无处入地。

但是,连了也只是解决了雷电入地的问题,而雷击时瞬间高电位没有解决。在室内再做等电位的话,这根水管又成了引下线,也不安全。

观点1、连不连避雷带都有安全隐患。

观点2、规定从屋面引入室内的水管应当用非金属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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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7-4-27 10:0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56490在2007-4-26 16:02:00的发言:

正因为它在LPZ0区(估计还是从水塔出来的,没有接地),所以要连避雷带,否则电磁感应也会产生高压而无处入地。

但是,连了也只是解决了雷电入地的问题,而雷击时瞬间高电位没有解决。在室内再做等电位的话,这根水管又成了引下线,也不安全。

观点1、连不连避雷带都有安全隐患。

观点2、规定从屋面引入室内的水管应当用非金属管。

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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