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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清洁工在 2005/08/30 11:45pm 发表的内容:什么叫“重大损失”,什么叫“重大人身伤亡”?什么叫“易燃易爆场所” 通天老兄注意,不要被绕混头了。 规范是死的,人是活的。
下面引用由通天雷神在 2005/09/04 03:21pm 发表的内容:哈。实际上是这样的。只要“防雷减灾”的目的达到了,怎样理解和使用标准到不重要。不要去本逐末啊。
下面引用由通天雷神在 2005/09/04 09:36pm 发表的内容:是不容易啊。所以说不能“去本逐末”。我们就是干这个的,不论为自己还是为用户着想,能防住雷才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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