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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jndj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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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8 07:47:00 | 只看该作者
下面引用由通天雷神2005/08/27 11:32pm 发表的内容:
2.6毫米金属彩钢板?接闪是够了。接地电阻为2.0欧姆。这个问题也不大。
关键:金属彩钢板与接地的连接是否可靠?可靠的话,那就真的问题不大。

规范不是要求底下有易燃物品时厚度要达到4mm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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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5-8-28 11:25:00 | 只看该作者
下面引用由候鸟2005/08/15 08:37pm 发表的内容:
我也觉得三楼说的是,农药的易燃易爆怎么归类?一二类防雷建筑都包含得有易燃易爆场所的。

也不见得一二类防雷建筑都包含得有易燃易爆场所啊。在南方多雷区很多建筑物都属于二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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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5-8-28 15:54:00 | 只看该作者
下面引用由fjndjyt2005/08/28 07:47am 发表的内容:
规范不是要求底下有易燃物品时厚度要达到4mm吗?

哈。开玩笑。农药属于0区还是10区?还是1区?会爆炸吗?爆炸会死多少人?

“易燃”可不等于就“易爆”啊。

毕竟那仅仅是“农药”不是“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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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8 18:00:00 | 只看该作者
雷神!
GB50057-94中第4.1.4条第3款不是有规定吗?其先决条件是除第一类建筑物以外啊!
另一个问题:
会爆炸吗?爆炸会死多少人?--------雷神
爆炸会死多少人(一个人?十个人?)是区别什么的标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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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5-8-28 23:23:00 | 只看该作者
GB50057-94中第4.1.4条第3款不是有规定吗?其先决条件是除第一类建筑物以外啊!

RE:补充说明一下:除上面所说“易燃”≠“易爆”外。标准4.1.4条所谈的“易燃物”为:“具有1区和11区危险的物品”。在新的04版GB50057讨论稿中对此有明确的解释。

目前“农药”这个东西还不具备“具有1区和11区危险的物品”的范畴。


另一个问题:会爆炸吗?爆炸会死多少人?
爆炸会死多少人(一个人?十个人?)是区别什么的标准

RE:区别在于有些仓库是用来存储“炸药、火药、火工品”等的,但是存的量少,就算爆炸了也损失不大,不会有什么“重大损失”“重大人身伤亡”,因此,它就不算一类建筑物,可做二类建筑物看。

包括小型炮弹库、小型枪弹库,也是二类建筑物。

呵呵,不多说了,标准第2.0.2条、第2.0.3条的条文解释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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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9 13:11:00 | 只看该作者
GB50057-94中第4.1.4条第3款不是有规定吗?其先决条件是除第一类建筑物以外啊!

RE:补充说明一下:除上面所说“易燃”≠“易爆”外。标准4.1.4条所谈的“易燃物”为:“具有1区和11区危险的物品”。在新的04版GB50057讨论稿中对此有明确的解释。

目前“农药”这个东西还不具备“具有1区和11区危险的物品”的范畴。-------雷神

受教!!感谢!!这个讨论稿你都有吗??   -----------我

区别在于有些仓库是用来存储“炸药、火药、火工品”等的,但是存的量少,就算爆炸了也损失不大,不会有什么“重大损失”“重大人身伤亡”,因此,它就不算一类建筑物,可做二类建筑物看。   ---------------雷神

这一点我有不同意见!!
规范中第2.0.2条说到“.....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这类泵房应划为第一类建筑物;........可能引发爆炸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但相对来说要少得多,则这类泵房可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依照这条规定,那就是说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是与的关系!那么在经济遭受重大损失而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呢?在人员伤亡却没有什么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呢??而且什么叫做“相对来说要少得多呢”?相对什么?人员伤亡的多少怎么相对?相对唐山大地震还是南京大屠杀?这可以定标准吗??
其实GB50057-94并没有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所以造成我们工作上的难度!希望农药贮存仓库能有自己的规定,以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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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9 13:22:00 | 只看该作者
您也看到了 是94版的   可能有些地方跟现在是有些许偏差,但是在新的规范没有出来之前只能遵照GB50057-94(200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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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5-8-29 15:11:00 | 只看该作者
哦。我所说的‘不会有什么“重大损失”“重大人身伤亡”’是“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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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05-8-30 13:47:00 | 只看该作者
下面引用由通天雷神2005/08/29 03:11pm 发表的内容:
哦。我所说的‘不会有什么“重大损失”“重大人身伤亡”’是“或”的关系。

雷神!请恕我的直言!
在规范中“重大损失”“重大人身伤亡”就是与的关系!
我比较抠字眼!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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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5-8-30 23:25: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抠字眼没有关系,只要理解不出错误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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