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防大气和操作过电压以及防雷击电磁脉冲的区分问题 张丰收:那么,就像您刚才关于电涌保护器和避雷器在使用时所讲的,防大气和操作过电压、雷击电磁脉冲三者是需要区分的。进口处的Up≤2.5kV,不过是哪个能量更大的问题;后面的设备怎么防环路磁场感应电压和振荡的问题。这和被保护设备的耐压水平,两端的引线和压降水平有关。那么,三者的主要区别是什么?设计过程中该如何考虑这三者的影响因素? 林维勇:前述IEC 60364—4—44第443节所涉及的就是建筑物电气装置防由配电系统传导来的大气瞬态过电压以及防操作过电压。传导来的大气瞬态过电压是指配电系统在远处遭直接雷击以及雷击感应而产生的。 通常,操作过电压低于大气过电压,所以,对防大气过电压的要求正常时都覆盖了防操作过电压。 测量统计评价得出,操作过电压高于表l中Ⅱ类耐冲击电压值的风险是低的。 防雷击电磁脉冲的保护系统是对建筑物内部系统(即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防LEMP的整体保护措施系统。一个完整的这种保护系统应包括防经导体传来的电涌和防辐射磁场的效应。 关于防辐射磁场的效应按规范的规定,并参考内部刊物《中国雷电与防护》2003年第2期5~8页《防雷击电磁脉冲中磁场强度的近似计算》一文处理。下面重点谈与防经电气系统导体传来的电涌有关的问题。 (1)选择SPD的电压保护水平 有时仅在电源进户处安装一套SPD就可保护到需要保护的设备,这是最经济的。防雷规范第6.4.8条有如下的规定,“当被保护设备沿线路距电源进户处要求安装的SPD不大于10m时,若该SPD的电压保护水平加上其两端引线的感应电压小于被保护设备耐压水平的80%,一般情况下在被保护设备处可不装SPD”。SPD的电压保护水平加上其两端引线的感应电压降,按现正在修订的IEC防雷草案,对电压开关型和限压型是不同的,因此,当满足以下条件时,距电源进户处所安装的SPD 10m内的设备处可不装SPD,即: 对限压型SPD:(Up+△U)≤0.8Uw (1) 对电压开关型SPD:Up或△U之一的大者≤0.8Uw (2) 式中,Up——SPD的电压保护水平(kV) △U——SPD两端引线的感应电压降,即LX(di/dt),可按1 kV/m计算 Uw——被保护设备的耐压水平(kV),按表l选取。 式(2)是由于在SPD击穿导通之前无电流,△ U=0;而击穿导通之后,其残压很小,仅数十伏。 在一些特殊场合,例如,有很敏感的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电源进户处安装的SPD与需要保护的设备之间的距离太长(产生振荡),在建筑物内有雷击磁场感应的电压和内部干扰源危及设备时,则还需要在靠近被保护设备处增设附加的SPD。
注:Ⅰ类—适用于建筑物的那些固定装置,它们需要将瞬态电压限制到特定水平且需要将保护器件设在设备的外面; Ⅱ类—如家用电器及类似负荷; Ⅲ类—Ⅳ类设备下方的固定装置(包括总配电盘),如配电盘、断路器以及包括电缆、母线、分线盒、开关、插座等的布线系统,还有应用于工业的设备和一些其他设备(例如,永久接至固定装置的固定安装的电动机); Ⅳ类—如总配电盘前方的设备,例如电气计量仪表,一次线过流保护设备,波纹控制设备。
(2)由于振荡需要考虑的保护距离 若SPD与被保护设备之间沿线路的距离太长,电涌的传播会产生振荡现象。在设备接线端是开路的情况,这种振荡现象可能使设备开路端的过电压增加到式(1)或式(2)左侧值的2倍,因此,即使满足式(1)或式(2),设备还是可能出故障。这一保护距离是指SPD与被保护设备之间沿线路的最大距离,在此距离内SPD对设备的保护是有效的(计及振荡现象和容性负荷)。它取决于SPD的工艺技术、安装规则以及负荷容量。当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不顾及这一保护距离,即: 对限压型SPD:2(Up+△U)≤Uw。 (3) 对电压开关型SPD:2(Up或△U之一的大者)≤Uw。(4)
(3)由于感应现象需要考虑的问题 雷击建筑物或其附近地面将会在SPD与被保护设备之间的环路感应出一电压值,该电压将加到式(1)或式(2)左侧的值上,因此,会减小SPD的有效性。
随着上述环路尺寸的加大(线路加长、相线与PE线或接地导体之间的距离加大)所感应的电压也加大,而随着磁场强度的减小(增加大空间屏蔽和线路屏蔽的效率)则所感应的电压就减小。通常,可以采用将相线和PE线敷设在封闭的钢质管道内并将管道两端做等电位连接,有的标准推荐利用钢管作PE线。在这种情况下所感应的电压会是很小的,感应现象可略去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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