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防雷中心是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专门从事我省防雷减灾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隶属广东省气象局。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对雷电形成机理和预防方法的研究;负责全省防御雷电灾害的业务技术指导;承担我省重点工程的防雷设计和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我省行政区域内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调查、鉴定,并向省人民政府提供本省雷电灾害实况报告。 雷电灾害是严重的气象灾害。我省是雷暴高发区,部分地区年雷暴日可达127天,每年因雷暴造成的损失十分巨大。省气象局、省公安厅联合进行的调查表明,1995年度雷击死亡七十多人; 引起火灾、爆炸十三起 ;通信、计算机系统、电器设备遭雷击损坏过千起,经济损失约4~5亿元。 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十分重视雷电灾害的预防管理工作。 自1989年起,各市县人民政府均成立了以气象部门科技队伍为依托的防雷减灾机构——避雷设施检测所, 担负当地防雷设施的质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使广东的防雷理论研究和预防方法研究, 建立在大量个例分析和概率统计之上,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其中, 省防雷中心预防方法研究室的《SELP 系统防雷设计方案》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新的突破,在广州区域气象中心, 广东省人民银行等近百个现代化综合通信系统的雷电防护应用上取得良好效果。 广东省防雷中心内设雷电灾害调查办公室、 预防方法研究室、防雷工程设计室、科研工程部、技术培训部等机构。广东各地发生重大雷电灾害或大型工程(包括通信、计算机系统等)的防雷业务,可直接与中心联系。 电话:020--87614136 或 020--87776918转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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