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当‘大师’的称呼。我来说说看法。 首先能被雷击的导线一定位于建筑外,这里有三种分法:A、雷击高压输电线;B、雷击380V架空导线;C、雷击380V地埋导线。 对于A,雷击后在低压测经变压器励磁线圈隔离后,雷击波形变为10/40的操作故障谐波,是一个大电流波形,一般的8/20的SPD很难承受这样能量的波形[其能量约等于8/20的2.88倍,峰值电流45KA(国家标准要求值)],因此,低压侧导线不会断,但用电设备前的RCD一定承受不了,会断开来保护设备。此时的8/20波形SPD会因一次雷击而发生贯穿损坏[如果是使用MOV芯片的话]。RCD跳掉以后的波形是一个1.2/50的电压波,此时SPD已经干掉,而后级设备的绝缘只有4KV,根本耐不了此时大于6KV的过电压,因此就算设备前安装有第二级SPD,设备一样被打坏,使用该设备的人也不安全。 对于B,可分两种情况来看。雷击L线和雷击N线。相对而言,雷击L线的危害还要小一点。雷击以后,导线必定断,这时会有一个10/350波形的大电流沿导线传输。假设设备端安装的是MOV型8/20的SPD,那此SPD将一次被打穿。RCD跳掉或者燃烧[雷击N线的情况下],此时的设备肯定损失惨重。 对于C,由于不是直接雷击导线,因此地线可以分去很大一部分雷击能量[按CIGRE的算法是60%],但是在导线上依旧有40%的10/350波形的雷击能量,MOV型8/20的SPD是根本承受不了的。起损坏见B。 所以我们的国标GB 50057才强制要求建筑物入口处安装10/350波形的SPD对配电线路和设备进行保护。依据上面提到的设计方法,无论怎样发生雷击,设备和使用设备的人都不安全。1999年辽源电厂雷击架空导线导致人员伤亡的例子就是在有上述‘设计’的保护下发生的。也许,也就是那一年引发的关于‘SPD能不能防雷’的辩论才使GB 50057改为采用IEC标准的吧。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有反对意见的网友请一起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