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060—99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研究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 1总则 1.0.1 为统一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种的设计标准,满足铁路微波通信发展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程的设计。 1.0.3 铁路数字微波通信是铁路重要的通信方式之一,应能支持铁路长途和地区通信的话音及非话业务。 1.0.4 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的传输容量应以近期为主,兼顾远期,并可采用边带业务。 1.0.5 铁路长途干线数字微波通信应采用同步数字系统(SDH),其他区段的数字微波通信可采用准同步数字系统(PDH)。 1.0.6 数字微波通信工程扩建或改建时,应充分利用原有站址、机房、天线塔等设施。 1.0.7 铁路数字微波长途干线电路应采用N+1(N≥1)波道备份方式,其他电路可不设备用波道。 1.0.8 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程所采用的定型设备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1.0.9 铁路数字微波长途干线电路使用需要时,应采取保密措施。 1.0.10 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 微波站设计 5.6 通信电源 5.6.1 设在通信楼内的微波站,可利用既有通信电源。 5.6.2 无人值守站应采用一路独立的稳定可靠的外供交流电源。当外供交流电源线路过长、技术经济比较不合理时,可考虑采用太阳能等其他电源。 5.6.3 无人值守站通信设备应采用在线低压全浮充充电的直流供电方式。直流电源的标称电压应采用—48V。 5.6.4 无人值守站应采用维护工作量小、环境污染少的蓄电池。蓄电池容量应根据通信设备功耗、交流电源可靠程度、交通情况及气候条件综合考虑。 5.6.5 无人值守站的交直流供电设备必须具有遥信、遥控功能。 5.7. 防雷与接地 5.7.1 设在通信楼内的微波站,其接地系统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当既有接地采用分散接地方式时,天线塔接地体应与保护接地可靠连接,或设备单独的接地系统。 5.7.2 无人值守站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联合地网可由机房地网、天线塔地网和变压器地网组成。机房地网和天线塔地网应分别围绕机房和天线塔做成闭合环路, 同时应利用机房建筑物内和天线塔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休的一部分。各闭合环路在地下应至少有对称的两处可靠连接。若接地电阻值达不到要求,可增加由闭合环路向四周辐射的接地体或采取其他措施。 5.7.3 对于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微波站,其接地体可采用电解离子接地系统。接地体之间宜通过裸铜缆连接,并采用放热式熔接方式。 5.7.4 铁路微波站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终端站和分路站不应大于4Ω。 2 分支站和再生中继不应大于10Ω。 3 无源中继站和直放中继站不应大于2Ω。 5.7.5 微波天线塔应采取防雷措施,并设置专用的引下线沿最短路径与接地闭合环路可靠连接。 5.7.6 波导应在天线塔的上端及机房入口处外侧与天线塔上下线或接地闭合环路可靠连接。当天线塔上波导长度大于60m时,波导中间宜增加一次接地。 5.7.7 航空障碍灯宜采用太阳能供电方式。当航空障碍灯采用交流馈电方式时,其馈线应带金属屏蔽层,并应在天线塔上端及进入机房入口处外侧就近接地,馈线的每根相线均应在机房入口处分别对地加装氧化锌无间隙避雷器。 5.7.8 无人值守站机房应设置内环母线。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接地极与走线架两端应与内环母线可靠连接。 5.7.9 电源系统应采取防雷措施,尽量避免雷电从电源系统引入。 5.7.10 无人值守站站区内严禁布放架空缆线。通信电缆和低压电力电缆应采用直埋方式,在进入机房前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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