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标准
(1) 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是强制执行性标准:建筑物防雷设施应包括接地体、引下线、避雷网格、避雷带、避雷针、均压环、等电位、避雷器共八个技术环节。 (2) GB/T 17618-1998 相当于IEC CISPR 24:1997信息技术设备(ITE)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本标准规定了ITE在0Hz~400GHz频率范围内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和对ITE内部抗菌素扰度提出合适的要求,以使其在预定的环境中正常工作。 (3) GB/T 17626-1999 相当于IEC 61000-4-5:1995电磁兼容性EMC第四部份“试验及量测技术”第五章:突波耐受性测试。
2 国家行业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标准 GA173-1998 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保安器:直接接入网络(局域网)的线路(专用架空线、经过调制解调器进入网络、微波接收或发射进入网络)的端口应加装防雷保护器。
(2)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2011,93 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第2.0.9条规定:电力变压器低压侧的每根相线应分别就近对地加装进需器。 第20.10条规定:低压电力电缆的三根相线及零线在进交流屏之前,应分别就近对以口装进雷器。 第2.0.13条规定:交流屏输入端、自动稳压稳流的控制电路,均应有雷电浪涌过电压防护装置。 YD2007-93 公用移动电话工程设计规范 YD2011-93 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J26-89 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 YD5003-94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专项防雷法规有《新一代天气雷达站防雷技术规范》、《信息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规范》、《气象台(站)防雷技术规范》及《信息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规范》。
3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1)IEC61000-4-5:1995 电磁兼容性·EMC第四部份"试验及量测技术"第五章:突波耐受性测试。 (2)IEC61312:1995 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护 -1是第一部分:通则, -3是第三部分:对过电压保护器(SPD)的要求, -4是第四部分:现在建筑物内信息系统的保护, -5是第五部分:应用指南。
(3)IEC61643-3、IEC61644、IEC61647-1/2/3/4 接入通信和信号网络的过电压保护器以及元件的技术标准
CISPR 24:1997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4 国际电信联盟建议 ITU-T Recommendation K.11 过电压和过电流保护的原则,包括过电压起因,保护元器件的类型,交换和传输设备的防护,用户终端设备的防护等。
ITU-T Recommendation K.20 电信交换设备抗过电压过电流能力,试验条件等。
ITU-T Recommendation K.21 用户终端设备抗过电压过电流能力,试验条件等。
ITU-T Recommendation K.22 连接至ISDN T/S总线的设备的抗过电压能力,试验条件等。
ITU-T Recommendation K.40 电信中心对雷电磁脉冲(LEMP)的防护。
ITU-T Recommendation K.41 是电信中心内部通信接口抗雷电过电压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