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7年北京市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北京气象学会定于5月下旬举办2007年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北京市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内容: 参照《北京市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其中,法律法规部分增加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10号令)(原《北京市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已废止)、《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11号令)。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定于5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a. 身份证原件(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b. 学历证明原件(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c.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1张; 报名前将填好的《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bj_flb@163.com。 4、报名时间: 2007年5月9—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5、报名地点: 紫竹院路44号,北京市气象局气象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6、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2007年5月16日,北京市气象局气象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68400892 附件:《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www.bjmb.gov.cn/data/fanglei_070207.doc)
北京气象学会 二○○七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