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沙漠飞鹰在 2005/03/02 11:34am 发表的内容: 补充:我当然是很希望一次挑准了就长期合作的,做防雷这东西,哪怕是卖了了事的,也好歹要让别人记住你是卖什么牌子什么价的。特别是我这样的情况,换来换去的有够麻烦的。我认为合作最重要的是诚信和双赢的目标 ...
你-以下简称“甲”,要是我们的代理,又有“乙”跟我说上述话,我该怎办? 在协议期内,ASP只有忍痛割爱一条道,这也是诚信! 而且如果“甲”在初期有合理原因,做的并不如“乙”,ASP仍然会选择扶持“甲”,因为 ASP把每一个和自己合作的伙伴都视同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愿意与伙伴共患难直到共享成功! ASP要求自己的合作伙伴把眼光放长远些,不计较个别产品的N折是否较别人的更小 当然ASP自己也要把眼光放长远,不能为眼前的局部得失而放弃伙伴间的互相信任。 但ASP非常愿意看重和“乙”的合作,如果“乙”愿意通过“甲”的渠道合作,ASP将予以最大的支持,而且ASP将会介入“甲乙合作”,确保“乙”可以获得公正的待遇和更好的利益。 “乙”可以放心的是,如果“甲”以各种不正当理由为“乙”设置工作障碍的话,未来“甲”将不再是“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