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599-95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中 4.1.2 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按GBJ74第11.2.2条规定,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但在多雷区(注),当油罐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仍可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 • •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1 4 . 2 . 3 储存易燃油品的油罐防雷设计, 应符下列规定: 1 装有阻火器的地上卧式油罐的壁厚和地上固定顶钢油罐的顶板厚度 等于或大于4 mm 时, 不应装设避雷针。铝顶油罐和顶板厚度小于4 m m 的钢油 罐, 应装设避雷针( 网)。避雷针( 网) 应保护整个油罐。 2 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 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 导线做电气连接。 1 4 . 2 . 4 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 线),但必须做防雷接地。
这些用语怎么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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