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CN防雷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轻松注册
楼主: jd5020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有关酒精厂防雷的一些问题,急!!!!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06-11-17 08:07: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通天雷神在2006-11-14 1:17:00的发言:

恩……

这样的情况最好将避雷针用屏蔽电缆引下,距离保护物的地下基础至少4.85米做接地。

为什么是4.85,不是3.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7 15:17: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tener在2006-11-16 22:41:00的发言:

如果针可以直接焊在罐上的话为什么就不可以不安装?

个人意见:直接焊在上面增加了高度也就增加了接闪机率。不如不装。

我也是这样想的,其实这些罐体的最薄处都有6mm厚,应该可以不装避雷针,虽然我们这里的雷暴日数超过40天!超过40天要装避雷针,那好像只是针对油罐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7 15:19: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大胡子在2006-11-17 8:07:00的发言:

为什么是4.85,不是3.14?

这也正是我的疑问,难道4.85米是算出来的一样,规范上说的好像只是3米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6-11-17 18:48:00 | 只看该作者

哦.是这样.

标准要求:地下部分: Se≥IRi/500;当一类建筑物取I=200kA时;Se≥0.4Ri 

一类建筑物:Ri=10Ω;则Se≥4m;

为安全起见,工程设计时,对一类建筑物取10%的安全系数来进行预留度设计;

则:I=110%*200kA=220kA;Ri=110%*10Ω=11Ω

则:Se≥0.44×11;Se≥4.84m;

为了便于记忆,我就记做:“一类建筑地下安全距离为4.85米”。

OK?清楚没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7 21:13: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通天雷神在2006-11-17 18:48:00的发言:

哦.是这样.

标准要求:地下部分: Se≥IRi/500;当一类建筑物取I=200kA时;Se≥0.4Ri 

一类建筑物:Ri=10Ω;则Se≥4m;

为安全起见,工程设计时,对一类建筑物取10%的安全系数来进行预留度设计;

则:I=110%*200kA=220kA;Ri=110%*10Ω=11Ω

则:Se≥0.44×11;Se≥4.84m;

为了便于记忆,我就记做:“一类建筑地下安全距离为4.85米”。

OK?清楚没有?

太感谢你了,说得很清楚。那么避雷针能不能直接焊接在罐体上,罐体能不能作为引下线,你说的用屏蔽电缆作为引下线又是依据什么,这样做有什么好处!要是避雷针直接焊接会不会增加雷击的几率,40多米高的精馏塔实际上已经高于一类30米的滚球半径了。有什么规范可以参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06-11-17 21:36:00 | 只看该作者

那么避雷针能不能直接焊接在罐体上?罐体能不能作为引下线

——GB50057DE  第3.2.1条要求:一类建筑物“应”装设独立的避雷针。

你说的用屏蔽电缆作为引下线又是依据什么,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为了更有效的防止跳闪。并且可减少引下线电磁脉冲对周围设备的损坏。

要是避雷针直接焊接会不会增加雷击的几率

——本来就没叫你那么装啊。

40多米高的精馏塔实际上已经高于一类30米的滚球半径了。

——所以要做均压环来防止恻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6-11-22 20:26: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通天雷神在2006-11-17 21:36:00的发言:

——GB50057DE  第3.2.1条要求:一类建筑物“应”装设独立的避雷针。

——本来就没叫你那么装啊。

那就是将独立针固定在罐顶上后经铠装电缆引下接与原地极距离至少4.85米的地极(含针与罐绝缘隔离、加防侧击设施)?

请教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3 08:2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通天雷神在2006-11-17 21:36:00的发言:

40多米高的精馏塔实际上已经高于一类30米的滚球半径了。

——所以要做均压环来防止恻击。

我的意思是说对于一类建筑物避雷针高度超过30米,超出部分就起不到保护作用了!再说酒精罐的厚度最薄处都有6mm厚。

另外由罐体引出至接地体的引下线,是要暗敷还是可以明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23 8:32:18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3 11:37:00 | 只看该作者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8.2.3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必须设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一、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二、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避雷针、线;

二、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避雷针、线;

三、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感应雷接地;

三、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感应雷接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6-11-23 14:35: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这样认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轻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沪ICP备13015411号-2|ASPCN防雷技术论坛.

GMT+8, 2024-12-26 09:04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