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易中天 所谓“交友之态”,就是结交朋友的意向和态度,也指人世间社交的常态,即“世态”。所谓“君子之交”和“小人之交”,也可以说是两种“交态”,但那只是两个极端。因为世上真正的君子和真正的小人都不多。大多数人,处在君子与小人之间,无妨称之为“常人”。常人的“交态”也就是人世间社交的“常态”。
通常的“交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是“有目的”。常人交朋友,都是有目的的。这种目的,不一定是小人那种急功近利的目的,也许只是觉得人生在世,不能没有三五友人。“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没有朋友,就无法自立于人世,也无法做人。所以,就大多数人而言,都会有意识有目的地去寻找和结交朋友。大体上说来,这些目的又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为了事业,或是寻找事业上的指导者,或是寻找事业上的支持者,或是寻找事业上的参谋者,或是寻找事业上的合作者,如古代大政治家的“广纳天下之士”,或学者诗人的“四方寻师访友”,都属于此类。一类是为了生活,比如工作上有个方便、生活上有个照顾、在遇到紧急情况和特殊困难时有个帮衬,这些都需要有朋友,否则便寸步难行、投靠无门。还有一类是为了心灵的交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情,这些情感都需要与他人交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遭遇,这些遭遇都需要向他人倾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秘,这些隐秘有时也需要向一两个人透露,否则憋在心里会生病的。但是,自己的家人、亲人并非都能充当交流、倾诉和透露的对象。比如夫妻感情不和,就不能向丈夫或妻子倾诉。又比如初恋的秘密,有时就不能向父母透露。这就需要朋友,以便把一些不能对父母、亲人讲的话讲出来。中国传统文化把“朋友”和“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一起,列为最重要的五种伦理关系,称为“五伦”,不能不说有其独到精辟之处。
第二是“趋利害”。“趋利避害”本为人之常情,更何况是有目的地交朋友,当然就不能完全没有功利的考虑,也不能一概地斥之为“小人”、“不义”。一个人在选择和开始交朋友时,两人之间,尚无“情义”,如果“趋利避害”,又怎能说“不义”?历史上如信陵君之结交侯赢、公子光之结交专诸、严仲子之结交聂政、燕太子丹之结交荆轲,都有明显的功利目的,也都未被视为“不义”,又怎能要求常人之交往,完全不计利害?严格说来,只有那些共患难而不共富贵、为小利而忘大义、卖友求荣、一阔脸就变的人,才是忘恩负义的小人;也只有那些不顾身家利害,甚至承担着风险,仍要去结交身处逆境甚至困境中的朋友的人,才是大义凛然的君子。处于二者之间的是常人。常人在初交时趋利避害,是应予理解的;若能在对方失势落难时仍维持友谊,便更是难能可贵,应视同君子了。
第三是“多离合”。常人交友,既以需要为目的,则需要发生变化,朋友关系也会发生变化,或加深,或疏远,或转移。所以常人的朋友关系,往往会不断地重新组合,老朋友渐次疏远,新朋友纷至沓来。这既是一种正常现象,也无妨说是一种“好事”,因为能扩大交往的范围。中国传统伦理观念视朋友如夫妻,一味强调“从一而终”,既不现实,也不尽合理。因为对人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在交往过程中,如发现对方与自己志趣不同,性情不合,道路有异,亦不妨说声“再见”,从此各奔前程。单方面强调“从一而终”者,往往都有一种“霸气”,以一己是非为是非、以一己善恶为善恶,要求朋友处处与自己相同、事事与自己相合,倘有异议,便视为“叛徒”,这其实是“同而不和”。其结果,不是变成“小人之交”,便是变成“孤家寡人”。许多人终身无一知己,道理往往在于此。如果还要以“古来圣贤皆寂寞”来作遁词,便未免阿Q精神了。非圣贤而又寂寞的人,多半是心理过于狭隘之故。狭隘并无好处。因此,我们还是把自己的心理调整到常态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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