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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23岁少女反抗飞车党抢夺23元钱遭重创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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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8-16 13:1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13日凌晨,23岁打工妹邓哲玉在广州黄埔大道员村五横路附近遭飞车抢夺,她拽住提包不肯放手,被摩托车甩倒在地,遭重创不治。被抢时,她的包里只有23元现金。从湖南辗转到广州打工的邓哲玉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出事前,她的第一份工资还没有拿到手。

为护23元钱亡了23岁人

员村一少女反抗飞车抢夺遭重创,警方正加紧侦破此案

昨天上午,23岁的打工妹邓哲玉被宣布脑死亡,母亲哭着签字放弃治疗。13日凌晨,邓哲玉在黄埔大道员村五横路附近遭飞车抢夺,她拽住提包不肯放手,被摩托车甩倒在地,遭重创不治。被抢时,她的包里只有23元现金。目前,警方正在加紧侦破此案。

案发时现场照片,邓哲玉当时双目圆睁

家庭顶梁柱轰然倒塌

邓哲玉是家里的经济支柱:19岁的弟弟没有工作,哑巴父亲和文盲母亲在湖南邵阳老家耕种山地。她的突然死亡令一家人束手无策。

今年2月底,邓哲玉来到广州,上月开始才到一家礼仪礼品策划公司上班。8月12日是星期六,邓哲玉没有去公司。和她住在一处的堂哥说,当天下午6时许,一家人在准备晚饭,邓哲玉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后出去了。据家属事后了解,当时打来电话的人约她先后去了天河体育中心和陈家祠。

当晚11时许,邓的一位堂姐见她还没回家,就打电话催她。邓哲玉在电话里说,已经在车上了,很快就到家。家人分析,她可能打算坐车到员村五横路路口,再过马路转车回到天河棠下的家里。

凌晨1时35分左右,家人接到广州一个派出所的电话,说邓哲玉遇到了抢匪,受重伤住院了。

相关新闻:

群众何以认为广州“飞车党”和警方有串通

遇飞车抢夺不肯放手

邓哲玉是在8月13日零点左右出事的。天园派出所一民警说,他接报赶到现场时,邓哲玉已经被人抬到了人行道上,虽然只在左前额看到一个小伤口,但“她当时就差不多不行了”。

凌晨2时20分,家人辗转在市第六人民医院看到了受伤的邓哲玉,“我们呼喊她,但她没有反应;她的手脚机械性地抖动,眼睛睁得很大,但好像什么都看不见。”

警方人员说,事发在零点时分,路上行人稀少,警方在现场找到3名目击者。根据他们的描述,警方认为,事发时,邓哲玉正由南往北横穿黄埔大道。她挽着一个黄色提包,目击者看到,邓哲玉被抢时,双手抓着包不肯放手,摩托车慢速往前开,她失去重心被带着踉跄地跟了五六步。

摩托加速她被甩出去

摩托车上的人见抢包无望,突然加大了油门。邓哲玉护住了包,但被甩得摔倒在地,头部碰到了硬物。警方暂未确定她头部撞到的是地面还是摩托车。路面上没有发现血迹,初步判断致命的是内伤。

医生检查发现,邓哲玉颅骶骨破裂、左侧枕顶骨线性骨折,颅内有淤血。13日上午6时许,手术清除颅内淤血后,邓哲玉放大的瞳孔缩小了一些。但到下午4时10分左右,她的瞳孔再次放大。CT显示,邓哲玉的颅内出血再次增多。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专家认为,邓哲玉的生存机会只有5%,即使活下来,也可能偏瘫或成为植物人。

前天下午,医生判断邓哲玉脑死亡,建议放弃治疗。昨天上午10时许,家属签字确认,邓哲玉放弃治疗,中午12时,呼吸机被摘掉。

第一份工资尚未到手

邓哲玉的家人说,她高中毕业先后在长沙、东莞、广州等地打工,到广州后,她的第一份工资还没有拿到手。出事前,她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

警方透露,抢匪暂未被抓获,天河警方正在加紧破案。

邓哲玉的家人说,除了一个手机外,邓被抢时包里只放着一个名片夹、一个本子、一把雨伞和23元零钱。

沙发
发表于 2006-8-16 14:23:00 | 只看该作者

唉!可怜,为23元,不值。

飞车党可悟,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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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6-8-16 20:52:00 | 只看该作者
广州的治安不好已不是什么新闻,飞车党与警方有无联系也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能否抓到那些犯罪人员(感觉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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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
发表于 2006-8-17 08:41:00 | 只看该作者

唉,一声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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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8-18 11:53: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这个记者在撰写这篇新闻时使用了两个23,是不是存在某种对为了23元而失去了23岁如花青春的价值评判倾向?但在我看来,多少钱、多少岁都不是这篇令人惋惜的事件的重点。重点应该是为什么广州的“飞车党”这么猖獗?“飞车党”对人造成的伤害是无与伦比的,幸存的人,事后对身后的摩托车声会有下意识的恐惧;被但有的事主连这样心理恐惧的机会都没有,令人痛惜。这样的环境,怎么和谐?

和谐广州,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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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8-18 20:51:00 | 只看该作者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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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6-8-18 23:07:00 | 只看该作者

   唉,俺也一声长叹...

   题外的话:

    假如你遇到这种情况,你将飞车当打伤或打死了,首先XXX部门要你将他送进医院医资好了再议,还要找证人,还要经常麻烦你,还要给你带来N多麻烦,公司还要-------,似乎鼓励好人的措施有点问题???

[em06][em06][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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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8-20 21:23:00 | 只看该作者
不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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