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CN防雷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轻松注册
查看: 4058|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家伙帮手起草一个版主的“职务说明书”吧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4-8-31 17:0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干点正事!

大家伙帮手起草一个版主的“职务说明书”吧

沙发
发表于 2004-8-31 19:27: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贴子最后由wangj在 2004/09/01 08:36am 第 1 次编辑]

一、版主的申请

1.在本论坛注册时间一个月以上,有良好文化修养、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有一定的亲和力,对本版有浓厚兴趣,有足够时间、精力履行职务,认可本站规定的注册用户均可申请。特殊情况下可由坛主直接任命版主。
2.按规定到论坛公告处提出版主申请。版主申请贴应包含以下几点:
      E-MAIL:
      申请版面分区及名称:
      是否有担任过版主的经验:
      申请担任该版版主的理由:
      
3.坛主在申请人提交版主申请贴后给予公开明确的答复。
二、版主的免职

1.严重违反论坛管理规则。
2.做出损害论坛声誉的重大事件。
3.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4.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
5.泄露密码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
免去版主,由坛主在论坛公告栏发布公告,说明原因。

三、版主的辞职

1.版主任期未满,因种种原因需要辞职时,应当在“版主管理办公室”发贴或通过短消息向坛主提出辞职,说明辞职时间。在新版主到任前仍应履行好职责。
2.不能很好履行版主职责的,建议主动提出辞职。
3.版主辞职时可以推荐继任人。被推荐者亦应发贴申请,管理员应优先考虑任用。

四、版主工作职责

1.以身作则,模范遵守论坛规则,贯彻执行版主制度,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2.维护版面秩序、保持版面清洁,及时删除本版的违规贴、垃圾贴,转移非主题贴。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详见第五条。
3.把握好本版的主题,积极发表原创文章,鼓励、指导网友发表原创文章,正确引导网友参与讨论。
4.协调版内讨论气氛,调解版内纠纷。
5.宣传推广本站,努力提升本版人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版内现状和问题。
6.评点本版文章,推荐好贴,及时奖励论坛中表现突出的网友。
7.加强与网友间的交流,注意回贴语气,热心回答网友问题,提高亲和力。
8.注意论坛公告和版主管理办公室中有关管理事项的更新并予以配合、实施。关注本站热点话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协助坛主工作。版主上任后应到版主管理办公室提交介绍自己相关情况的贴子。各版主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尊重,加强合作与交流。

五、违规贴(严禁贴、非主题贴、灌水贴、垃圾贴)的界定及处理

1.严禁贴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言论;
(2)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言论;
(3)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
(4)侮辱诽谤、攻击漫骂、挑衅滋事、造谣惑众、散布隐私的言论。有损于本论坛正常运行和权益的言论。
对以上严禁贴,应当立即删除,但事先要保存拷贝,事后报坛主备案。
2.非主题贴
(1)与版面主题明显不符的文章;
(2)与版面主题相近,但发在其他相关版面更为确切的文章;
对以上非主题贴,应当及时转移至相关版面,无相关版面的转移至避雷灌水塘,或予以删除。
3.灌水贴
(1)发在原创版面的转载文章;
(2)发在二个(含)以上版面或同一版面的重复文章;
(3)他人已发过的重复文章(先发者为正);
(4)空洞、无实际意义、质量极其低下的所谓文章;
对以上灌水贴,应当及时予以删除,或转移至灌水版。
4.垃圾贴
(1)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的文章;
(2)排版混乱、严重影响版面美观的文章;
(3)图象不能显示或显示过慢的文章;
(4)主要内容为显示网址的文章;  
(5)空贴。

对以上严禁贴、非主题贴、灌水贴、垃圾贴,在无需解释的情况下,版主和工作人员有权立即删除或转移。对发布或转移于灌水版的非主题贴、灌水贴,按灌水版的规定办理。
①移贴要求:凡发现与本版内容不符,且适合放在其它版块的贴子,要及时转移贴子,简要说明移贴理由,同时选择短讯通知用户。②删帖要求:凡发现涉及政治敏感内容、色情、及与论坛要求严重相悖的贴子,要及时删除,删帖时简要说明理由,按扣分标准适当扣分,不用通知用户。
论坛的所有版主随时保持巡坛状态,负责论坛的信息安全工作。注意把握好“能锁不移、能移不删”的原则,凡是非法帖子,做到有帖必删,惩前毖后。检查时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六、其他

1.其他未尽事项和特殊情况由论坛管理人员讨论决定,并公告于[论坛公告]版实施。
2.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归21世纪中国防雷技术论坛,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04-8-31 23:12:00 | 只看该作者
一、工作范围:
1、删除违反论坛法规规定的文章;
2、加优秀文章入精华区;
3、推荐其他会员为版主。

二、版主申请及辞职办法:
1、申请版主的基本要求:
A、热爱本论坛;
B、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C、有充裕的上网时间;
D、积极参加论坛的各种活动。
  
2、申请版主的基本程序:
A、会员使用本功能提出申请;
B、初审合格会任命为实习版主,时间为半个月; 
C、实习期满将批准为正式版主; 
D、申请未成功或实习不合格的会员从接到通知起半个月内不能向论坛再次提出申请。

3、版主辞职的基本程序: 版主辞职必须在辞职日起一星期前在论坛向站务小组提出。版主辞职后,其位置由副版主继任。
 
三、版主免职办法: 
1、版主实行任期制,三月一届,表现优良的版主可连任。当版主出现下列现象,可立即免除版主职务:
A、人浮于事;以权谋私;经常不到岗; 
B、严重损害本形象; 
C、用相同或者不同ID在论坛其余版区中担任职务,即视为自动放弃版主职务。
 
2、免除版主职务的基本程序:
A、由版主在版主专区提出申请;
B、会派专人考察认证; 
C、对优秀的版主表彰为荣誉会员。 

四、规则:
1、新任版主应在接到通知后查看任职通告,并在一个星期内到论坛管理区签到。逾期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版主职务;
2、版主讨论区为版主日常公务的讨论区,请勿在专区内灌水、发与论坛工作无关的帖子;
3、版主在参与本版区或其他版区的讨论时,请注意版主自身形象,不得发表任何违反论坛法规或其他条例规定的言论;
4、任何版主不得与会员公开争吵,不能向会员透露版主内部工作讨论情况;未经同意,不能擅自泄露版主专区内讨论的任何事务;
5、版主不得在非版主专区讨论论坛事务(包括版区更名、版主人选、处理意见等等未尽事宜,但版主所在讨论区的事务可例外),否则按违反(5)的情况处理;
6、版主之间有不同意见时,不得在会员面前发生争执,可在版主讨论区讨论解决。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副版主当时必须服从正版主的决定,但应保留追溯权力,之后由站务小组做出最终决定。
7、任命版主之前应在站务小组内部充分酝酿,如申请版区已有版主的可征求该版主的意见,最后由站务小组批准。任何站务小组成员有权否决新版主的申请;

六、奖惩办法: 
1、奖励:任职期间工作成绩优异的版主可评为荣誉会员。
A、优先参加现代防雷技术论坛和论坛组织的活动;
B、优先获得现代防雷技术论坛分发的纪念礼物;
C、社区会员的无限尊重。
 
2、惩罚:
A、对不能尽职尽责或违反论坛法规的版主,先以警告、通报等方式予以批评,屡教不改者免除版主职务。
B、如果情况严重的,站务小组或论坛行政执行官在给出通知后可立即免除其版主职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下水道
发表于 2004-9-1 08:59:00 | 只看该作者
累~啊~何必拉?
郁闷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4-9-1 10:09:00 | 只看该作者
厉害啊2、3楼的。PF!P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4-9-1 10:28:00 | 只看该作者
过奖了!其实我是借用我一个朋友的,略加修改。呵呵!大佬可以根据本论坛的特点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4-9-1 23:27: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只是借花献佛而已拉!!不过大部分的论坛都是差不多吧!!有一定的适应性!可以借鉴!!具体就看“小摊老板”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04-9-2 11:38:00 | 只看该作者
哇靠

牛,俺要整理整理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轻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沪ICP备13015411号-2|ASPCN防雷技术论坛.

GMT+8, 2024-5-5 04:25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