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标准的《前言》部分写到: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具体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四川省建设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640041)。 所以,对标准条文有意见,需要解释,可以找“四川省建设厅”、“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我个人不是这三家单位的,所以我没必要解释此标准中的条文是怎么制定的。假如你对GB18802、GB16598、GB19271有问题,我到可以说说理由。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