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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信息网声明顶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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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1-28 1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下面引用由solemnity2003/01/28 10:21am 发表的内容:
各会员单位、各位用户:

  近日得悉有单位组织“2003广州国际防雷技术及产品展览会”,于2003年3月3日至5日在广州新锦汉展览中心举办。组织者所发出的宣传材料及请柬中标明支持媒体有中国防雷信息网,但本网至今对这个活动并不知情,从未有单位与本网联系相关事宜。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对此活动也不知情。另有相关媒体宣传此活动时谈及“对此,国家气象局及有关政府机关专门成立防雷中心……”云云。“国家气象局”现在早已没有,现在国家气象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地方为各地气象局;也并非“‘对此’专门成立‘防雷中心’”,谨做更正。
  此展会与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及中国防雷信息网无关,请大家明察,本网特此声明。

                      中国防雷信息网
...


你们就不采取点行动? 任人借用名义?

光郑重申明顶个屁!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3-2-10 17: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solemnity2003/01/28 12:04pm 发表的内容:
首先请注意用词!!!
 防雷信息网是中国气象局的官方宣传媒体不具有行政能力,所以只对事件进行澄清,至于行动是其他部门的事情..只要参加展会的厂商知道有这么回事就好了.免的出现什么问题归罪于防雷办公室和防雷 ...

那诈骗就没人管了? 什么不具有行政能力,要具有什么样的行政能力?,要是有行政能力才是怪事呢?

别人拿着你的身份证四处招摇撞骗,你说“我没有行政能力”有p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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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3-2-11 14: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你不理,我不理,就是没理,即无礼,无“礼”就无理,
无理还是无礼?
有“礼”就有理,有理就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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