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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物防雷设施监理 一、为加强全市的防雷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市编委穗编字[1997]199号文规定,广州市新建建筑物都必须由广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进行防雷设施监督管理。 二、主要任务 广州市防雷减灾办公室、广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合署办公),行使对全市防雷减灾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雷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防雷减灾工作的发展规划, 计划。 (二)负责全市防雷工作的法规建设,制订各项管理办法。 (三)负责全市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定期检测等工作。 (四)负责对本市从事防雷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格)管理,协同市技术监督部门,对进入本市的防雷产品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五)负责协调指导市属各区和县级市的防雷减灾工作。 (六)组织对雷电防护技术的科学试验研究。 (七)组织全市防雷工作的经验交流、 技术推广和业务技术培训。 (八)组织对重大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 (九)承办市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如何办理防雷设施设计审核、验收程序 1、办理设计审核和验收。 应提交防雷设施有关图纸及规划报建审核书、施工资质证等。采用非标防雷产品必须同时把产品说明及有关证件、设计方案送防雷所审核。 2、防雷工程施工验收。 防雷设施隐蔽工程的分段验收及防雷设施工作进行到各个环节,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所质监科,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测。 3、申请防雷设施优质工程评定的单位,须填写申请表格,经市防雷所扔人复审后审核。 4、防雷设施验收合格后,领取防雷设施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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