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CN防雷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轻松注册
查看: 388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甲级资质申请流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5-9-24 09:3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公告
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 2005.09.23 17:56

 
               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

                   公  告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申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在申报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1.了解中国气象局颁发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2.了解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申报流程及其它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报工作。
  3.申报单位应在每年九月底前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防雷办)提出申请。
  4.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防雷办)是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受理和初审机构;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委托,甲级资质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评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在收到评审结果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对认定合格的单位颁发资质证书。
  5.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申报单位应按照《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申报材料(参见《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

附件:

     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认定申报流程
 
  

注:2005年甲级资质申报、评审时间要求定为:9月份为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受理申请的时间;经初审合格后,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应于10月1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委托,甲级资质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审,并在11月底之前将评审结果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在收到评审结果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并颁发资质证书。
----------------------------------------
 
 
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1)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申请报告(应说明申请理由、申请等级和请求等,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单位基本情况(指申请单位的成立日期、主营项目、经营、人才等状况,应着重阐述申请资质规定具备的相关能力和条件,如硬件、软件、业绩、用户反映等);
  (3)《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附表1),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附表2);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 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组织代码证》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7)高、中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专业技术人员简表》(附表3);
  (10)已取得防雷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11)《已完成的防雷工程项目表》(指近三年来完成的工程项目,附表4);
  (12)由气象主管机构发放的已完成的防雷工程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或《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原件;
  (13)三个以上防雷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 的用户使用证明(证明应明确提出工程项目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和使用效果,并加盖公章和签署日期。其中,至少有一个防雷工程项目的营业额不少于150万元);
  (14)企业质量管理手册(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装备情况、本单位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工程设计、施工实施细则等);
  (15)企业防雷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基本内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工程质量管理评定办法等);
  (16)两个已完工的防雷工程全套技术资料(应包括:勘察报告,设计方案,合同,设计、施工、竣工等各类图纸,施工记录,预算、决算,用户意见等)。

地板
发表于 2006-2-10 15:35:00 | 只看该作者
关键还要把银子准备充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6-1-9 15:48: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轻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沪ICP备13015411号-2|ASPCN防雷技术论坛.

GMT+8, 2024-11-16 06:12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