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变电站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为了达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就必须使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达到较低的值,确保短路电流及雷电流等的安全散流。对于发变电站接地装置,在工频对地短路时,要保证流过接地网的电流I在地网上造成的电位升高不致太大,还应保证发变电站人员的跨步电压US(取跨距0.8m)和接触电压UT(取人手摸设备的1.8m高处,而人脚离设备的水平距离0.8m)不超过
(t为作用时间,单位为s)。从保证安全出发,在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要求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R值应满足[6]: IR≤2000V (2.6.1) 式中I为入地短路电流。 最新研究表明,如果而次电缆的屏蔽层采用双端接地的方式,可以将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放宽到IR≤5000V[15]。 由于接地体的电抗相对于电阻来说通常可忽略不计,因此其阻抗通常用电阻来表示,对于阻抗低于0.5Ω的大型地网,以及用于冲击或脉冲电流的接地装置则应用阻抗表示。 如果土壤电阻率太高,允许将R值提高到 R≤5Ω (2.6.2) 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面的要求: (1)高压与发变电站电力生产用低压电气装置共用的接地装置: R≤120/I (2.6.3) 但不应超过4Ω。 (2)仅用于高压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 R≤250/I (2.6.4) 接地电阻应考虑到季节的变化,取按季节变化的最大值,不宜超过10Ω,I为计算用的接地故障电流(A)。 (3)采用消弧线圈的接地系统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按式(2.6.3)和式(2.6.4)计算,如果为装有消弧线圈的发变电站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计算用的故障电流等于接在同一接地装置中同一系统个消弧线圈额定电流总和的1.25倍;如果为不装消弧线圈或系统中最长线路被切除时的最大可能残流值。 (4)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如果所要求的接地电阻在技术经济上极不合理时,接地电阻允许达到30Ω,但应确保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满足要求。 发变电站的独立避雷针(含悬挂避雷线的构架)的接地电阻在土壤电阻率小于500Ω·m的地区不超过10Ω,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接地电阻不作规定,但应满足DL/T621中相应的规定[6]。 发电站的易燃油和天然气设施防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30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