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CN防雷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轻松注册
查看: 3489|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油库防雷问题请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16:2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装有阻火器的地上卧式油罐的壁厚和地上固定顶钢油罐的顶板厚度
等于或大于4 mm 时, 不应装设避雷针。铝顶油罐和顶板厚度小于4 m m 的钢油
罐, 应装设避雷针( 网)。避雷针( 网) 应保护整个油罐。

请问4mm是怎么确定的?是因为能够承受雷电流的热量不损坏?还是能够安全泄放雷电流?

还是别的?

对于避雷针有什么要求?安好,还是不安好?

12
发表于 2007-1-29 22:52:00 | 只看该作者
简单的问题,一定非要人家翻规范给你看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29 11:16:00 | 只看该作者

GB15599-95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中

     4.1.2 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按GBJ7411.2.2条规定,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但在多雷区(),当油罐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仍可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1 4 . 2 . 3 储存易燃油品的油罐防雷设计, 应符下列规定:
1 装有阻火器的地上卧式油罐的壁厚和地上固定顶钢油罐的顶板厚度
等于或大于4 mm 时,设避雷针。铝顶油罐和顶板厚度小于4 m m 的钢油
罐, 装设避雷针( 网)。避雷针( 网) 应保护整个油罐。
2 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 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
导线做电气连接。 
1 4 . 2 . 4 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 线),但必须做防雷接地。
这些用语怎么解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9 11:18:48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7-1-28 06:03: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基本没有错。

说明一下:200KA的雷击不足以穿透4mm厚的钢板。见GB50057条文说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7-1-28 06:02: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基本没有错。

说明一下:200KA的雷击不足以穿透4mm厚的钢板。见GB50057条文说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7-1-28 06:02: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基本没有错。

说明一下:200KA的雷击不足以穿透4mm厚的钢板。见GB50057条文说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7-1-28 06:02: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基本没有错。

说明一下:200KA的雷击不足以穿透4mm厚的钢板。见GB50057条文说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7-1-26 22:4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gao2006在2007-1-26 16:32:00的发言:
是从避雷针的引雷危险性考虑的么?

是的,增加避雷针就等于增加了受雷击的概率,适得其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7-1-26 22:31: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gao2006在2007-1-26 16:31:00的发言:

1 4 . 2 . 4 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 线),但必须做防雷接地。

这个怎么解释?

为什么?

[em01]

规范写得很明白,认真看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下水道
发表于 2007-1-26 22:27: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gao2006在2007-1-26 16:27:00的发言:

装有阻火器的地上卧式油罐的壁厚和地上固定顶钢油罐的顶板厚度
等于或大于4 mm 时, 不应装设避雷针。铝顶油罐和顶板厚度小于4 m m 的钢油
罐, 应装设避雷针( 网)。避雷针( 网) 应保护整个油罐。

请问4mm是怎么确定的?是因为能够承受雷电流的热量不损坏?还是能够安全?

还是别的?

对于避雷针有什么要求?安好,还是不安好?

指的是它四周壁的厚度;既能够起到安全泄放雷电流作用,还能够承受雷电流的热量不损坏。有一个前提:它的接地电阻要符合规范要求。

如果达到规范上所说的要求,最好不安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轻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沪ICP备13015411号-2|ASPCN防雷技术论坛.

GMT+8, 2024-12-27 09:3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