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锦华:草民爱国代价是违法 程铁良 第一次跟冯锦华通电话,是2001年12月16日,他在日本。他婉拒我关于访谈的建议:“我不是一个靠说话来表达自己的人,我喜欢做给别人看。而且我已经觉得我说得太多了,好多问题不是我一个小人物能够回答的,人应该有自知之明。”声音里是那种极有节制的礼貌和显得难以撼动的冷静。 这略略让人有些意外。那些日子散见报章的那些照片里,他像极了当年那个高歌《我的未来不是梦》的张雨生,少年的脸,意气飞扬。 2001年岁末,他是《新周刊》“2001大盘点”出来的“10张脸”之一,主题词是“刚烈爱国”;《南方周末》和新浪网合作的“年度人物评选”,他在网上投票中得票居首。那张站在卢沟桥头的照片里,猎猎风中,他被拍得像一面旗。 见到冯锦华,是1月7日,他回国探亲的最后一天。这天一早他坐上从太原到北京的大巴,然后从中午开始,陆续是上海电视台的采访,做客搜狐网、人民网的聊天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采访。轮到我已经是晚上10点多,待采访完毕告辞出来,时间已经是新一天了。 8日,冯锦华乘早班飞机回日本,因为9日他就要上班,重新开始他作为一个小职员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老实人的一天。” 与“老实人”冯锦华的一个多小时访谈,进行得不太容易。他是言笑温文、体贴有礼却内心敏感强硬的那种人。而我,很多问题想问,也有些问题必须问,以至于刚聊了头10分钟,他便总结我是在“攻击”他。“攻击让我兴奋。”他这样说。 ■我承认我被大家拔高了 □记者:感觉怎么样这一天,电视、网络、电台、报纸,被这么挨个儿轰炸过一遍?尤其网友们,什么说法都有。 ■冯锦华:对对,网上什么说法都有。朋友们都是对我关心,才批评我、教育我,非常感谢大家。 □记者:看来你注意到批评你的观点并不少,你对此敏感也很在意。现在海外已经有观点把你这个事件认为是民族主义情绪在中国青年中蔓延的标志之一。所以今天看到你被南方的报纸拉到卢沟桥拍了那么一张照片,我在想这好像有点儿放大了你在这件事情中情绪化的部分。 ■冯锦华:那他们把我拉到哪儿合适?我不能去卢沟桥吗?我没有去过卢沟桥,我很愿意去卢沟桥,因为我无意当中把这事件发展得越来越大,我反而觉得应该自己去一下。 □记者:你愿意把这事儿闹得这么大?我之前和你打电话,你一再强调不太想接受采访,你说你只是一个普通人,做了自己认为对的事。当时我感觉你并不愿意被这么强地聚光,被大家赋予那么多意义。我的理解对吗? ■冯锦华:你的理解是对的,但是我后来身不由己了。大家都知道我的电话,都要问我。另外现在有很多说法,比如“他这是一种冲动的行为,一种有破坏性的行为”,“这样做是助长了一种民族主义或者是过度的极端主义情绪”等等,我也想出来通过媒体向大家表达一下我真实的想法、立场,这样算是给这个事情一个圆满的结束吧,也利用这次机会向大家表示一下感谢。 而且,我觉得并不是大家赋予我什么意义。我偶然的机会这次站出来了,成了大家对于日本军国主义一个出气的地方。大家的心情并不是对我的,只是抒发自己一种心情而已,我这点看得很清楚。 至于我,我以前是一个普通小职员,现在也是,我马上还要回到日本,开始我正常的工作、本本分分的生活,还是一个小人物,不是因此我就光辉起来,形象高大起来了。 □记者:那大家加诸你身上很多的词汇,比如说“新抗日青年”、“民族英雄”等等,包括网友有人在问“你会不会带领大家去保钓”。你有没有觉得自己被拔高了? ■冯锦华:单纯地说我肯定是被拔高了,我和大家说了,我没有那个能力,我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中国人,为国家做不了显著的贡献。 ■我并不否认我的行为违法 □记者:大家对你的争议其实集中在一点:是不是只要目的是表达一种正义的情绪就可以采取一种违法的行为?就像大家无法认可前不久袭击赵薇的那个行为一样。 ■冯锦华:我不同意拿这两件事相比。赵薇只是走红了的一个女孩子而已,她穿日本军旗服装,我相信她是无知而引发这个错误,如果她真挚地向大家道歉,而且做出一些实际的行为来挽回,她是可以被谅解的。而作为一国首相,在大家一再劝阻之下,非要去参拜靖国神社,无异是向全体中国人民发起一种挑衅,那么就必须跟他对抗一下。而且赵薇那件事,是一个壮汉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施暴,而我面对的是势力强大的靖国神社,它们比我强大很多。 □记者:那么,就没有别的方式可选择吗? ■冯锦华:有别的方式,很多人都在用别的方式。我尊敬那些用其他方式表示爱国的行为。可我一个人做不了那么多的事情,我以我自己的方式去抗议。 □记者:为什么最后往上喷漆变成是首选方案,鲜明? ■冯锦华:鲜明!而且给人的触动还是很大的,起码对这些右翼军国主义分子,有人直接往他们的“圣地”上涂了两个字,对他们是一种攻击。这不仅仅是一个抗议,这是一个攻击。我们仅仅抗议已经没什么意义,没什么用了。 □记者:我注意到你11月28日在法庭上宣读的陈述,开篇明义:“我此次的器物损坏行为,并不是为了要扰乱治安,只是为了表达我无比愤怒的心情。当然,在别人的建筑物上随便涂写,是一种不当的行为。”你并不否认这一点。 ■冯锦华:对,如果这是犯罪的话,如果我伤害了日本右翼的话,我愿意当犯罪分子,我就想伤害伤害他们。我觉得不去的话太窝囊了。 □记者:和你同在日本的那些华人他们一般是什么反应? ■冯锦华:大家都很气愤,也有很多人发表一些文章、评论来反对这个事情。你不可能想象让一个大学教授深更半夜去涂油漆去,这种事情只能是我们小人物、草民来做。 ■我问心无愧没有伤害善良的人 □记者:那么这件事情,你觉得就没有什么可检讨的地方吗?有意见认为你这种鲁莽之举,图一时之快,并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冯锦华:我明白大家这样说我,也是担心,担心中日关系走向恶化,或者担心海外中国人的名誉受到什么损害。这个担心不必要。如果中日关系走向恶化的话也不是中国来让它恶化的,是有些人想恶化它。我没有伤害任何善良的人,没有给这个社会带来太大的危害,我只不过写了两个字而已。 要说危害的话,只能是给日本右翼的心灵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我做得问心无愧。 □记者:这件事情在日本到底影响有多大? ■冯锦华:在日本的话报道不是很强。对日本人来说,8月份一过,靖国神社的事就结束了,任何报纸不愿意把它拿出来继续不断地炒作。因为它涉及到日本民族的认罪问题,他们心里边多多少少想避开它。 □记者:那你的行为给日本人的震撼力大概没有你想象的大? ■冯锦华:我不是要给日本人震撼力,我要给靖国神社,我已经做到了。 靖国神社是日本军国主义的圣地,我直接对它动了手了。我自己没有什么崇高的理想,我只是要抗击,我要进攻,用这种危害性不大的一种犯罪行为来表达中国人的气愤。 □记者:这会不会让大家觉得中国人不守法? ■冯锦华:中国人守法不守法不需要在靖国神社表达,在靖国神社表达的只有中国人的愤怒,因为它毕竟对中国人太侮辱了。守法,日本当年侵略中国靠的是什么法,对不对?一次大战以后,列强瓜分中国,德国的殖民地变成日本的殖民地,那是靠什么法?没有法可循。 ■国家强大才能被尊重 □记者:你现在也是一个做父亲的人了,这件事情你将来会怎么去告诉她?有的人就觉得让孩子心里有那么多仇恨,是不是并不好? ■冯锦华:仇恨不是无缘无故来的,是有其原因的。你要是简单地忘记过去的仇恨,那你重新被欺负的时候你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被欺负。就好像现在有许多人不理解,甚至许多中国人都不理解我们为什么要对日本人这样,让他一再地道歉认错,说现在日本人不是挺好的吗,已经离战争这么远了,怎么还要让日本人赔偿道歉呢?这个说法多么无知,日本就从来没有正式地道过歉,而且从来没有赔偿过,现在可以看出来他们还要不断地参拜靖国神社,为军国主义招魂。所以,不仅是我们中国人不想忘记过去。 □记者:有网友提问:你如何看待不少日本人对他们发动的侵略战争的回避?德国人就比日本人好,什么时候都能诚恳地道歉而不诡辩。你的回答是:也许日本的对手和德国的对手不一样。潜台词是不是说中国太软了? ■冯锦华:也不一定,因为中国弱嘛。在欧洲,德国面对的是欧洲列强。 而日本面对的是一片混乱的亚洲,现在中国也还没有真正强大起来。 ■我迟早要回到自己的国家 □记者:所以你一再强调:关键是国家要强大,然后才能得到尊重。这是一切的根源。 ■冯锦华:这一点很多人都体会到了,这不是我的观点,只不过是我现在出了这么个事情,大家都想听听我的意见,而我的意见也和大家一样。 我希望永远跟大家在一起,所以我要出来向许多关心我、支持我的朋友们表白,让他们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要过分地升华我,也不要把我理解成一个极端的民族主义分子。为了民族利益我们应该团结起来。 □记者:你这件事情注定会是一个事件了,很多年之后都会被人提起来,会被用带有历史意义的眼光去审视。那你,你希望这件事情如何被评价? ■冯锦华:只有一点,当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的时候有中国人站出来了。不是说只有韩国人在抗议,我们中国人也在抗议,而且有很多人在支持我,我不是孤单的。我们中国人是有血有肉的,我们有气节,只要表达了这一点就可以了。 □记者:对于将来怎么考虑?如果你想申请在日本永久居留,这件事会影响你吗? ■冯锦华:那当然会影响,但是我对这个不在意,我迟早要回到我自己的国家。 □记者:你要是这个时候回来,这件事情对你可能会有用。但我觉得其实也不好,在日本至少你可以比较正常地生活。关键是你心态要平,要很好地自己来掌控。在你之前我采访了张海迪,她就跟我讲,即使是1983年最火的那会儿她也明白,“有潮起就有潮落,有花开就有花谢,将来等宣传大潮落下去之后,沙滩上可能就剩下我孤零零的轮椅,以后还有长长的路我得自己走。” ■冯锦华:对,张海迪的话说得很好的。 ■采写/本报记者吴菲 ■背景 冯锦华事件 2001年8月13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以首相身份参拜靖国神社。14日,冯锦华于下班后携9瓶油漆只身前往靖国神社,用红漆向神社门前的石狗前座喷涂日文“该死”字样,随即被日本警察拘捕。21天后被保释。 其间,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事部出面与日本外务省交涉,希望日方考虑到政治和历史因素,不要起诉冯锦华。12月10日,冯锦华被东京地方法院以“器物损坏”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3年执行。 “冯锦华事件”轰动海内外。香港《明报》指出:“这是迄今为止,全球华人中抗议小泉参拜最激烈的行动。” ■冯锦华 山西人。1970年生于太原。大学学财会,1994年去日本。两年后考入东洋大学学法律。毕业后任职某日本电讯公司的中国业务部工作,主要工作是向当地华人用户推销国际长途电话服务。 《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