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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男人准则(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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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9-25 15:1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03年]第38号文件》的通报

老公岗位制度规范(试行条例)


为了严肃广大人民群众的家庭纪律,维护家庭秩序,规范老公家庭生活,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试行如下:
一、 要爱老婆,坚决拥护老婆,服从老婆的领导。
二、 每天早上必须6点钟起床下厨做早点,严禁延误、偷懒和偷吃;每天晚上必须在11时30分后睡觉,睡前必须洗漱,并替老婆打洗脚水一盆,或帮老婆和孩子洗澡搓背,严禁提前、延误和不负责任;节假日不休息
三、 每月工资、奖金及其所有收入必须如数上缴老婆,不得部分遗漏,更不能全部不缴,尤不能设立个人小金库;每天生活费用不得超过20元人民币,由老婆天天划拨,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支,老婆对此开支有知情权和审计权;家庭内所有财务支出由老婆统一签批。若有违反,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处以罚跪搓板、分居一个月或解聘其老公之职务的处分。
四、 负责孩子放学上学和老婆下班上班的接送任务,不得延误;节假日要尽职到“三陪”责任,即陪老婆逛街(不得在商场门口站候),陪孩子上游乐场(不得借机和其他女家长聊天)、陪丈母娘聊天(不得打吨或看球赛)。若有违反,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处以训斥(记过)、床头跪三夜或罚没一个月生活费的处分。
五、 必须对家里的所有卫生工作负责任。若发现有不达标的地方,可罚其就地清洁三遍,并罚没收其三天的生活费。
六、 看电视时,不能与老婆、孩子抢遥控器,不能大声喧哗,严禁看足球赛。若有违反,罚拖地板三次。
七、 看女同事、女同志的目光一次不得超时三秒钟(包括三秒钟),看同一位时累计不得超过三次(包括三次);严禁与旧情人通电话、写信和见面搭话;严禁在女相识面前逗笑、卖乖;严禁和女同事单独出差。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由老婆随意处罚。
八、 严禁接触黄、赌、毒;严禁抽烟、喝酒、交网友。若有违反,开除其婚籍。
九、 在家庭任何问题的任何方面,必须服从“一个上级”的原则(即服从老婆的决定)。
十、 严守家庭机密,保证本《制度》的基本内容不外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部长:吴情

沙发
发表于 2003-9-25 18:08:00 | 只看该作者
哇,难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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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3-9-26 11:52:00 | 只看该作者
啊,这你也知道,你到底是谁,不要让我知道,不然见你一回打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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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
发表于 2003-9-26 12:07:00 | 只看该作者
哈哈,看样子中国又要多一次刑事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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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3-9-26 12:10:00 | 只看该作者
错,那时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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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3-9-26 12:48:00 | 只看该作者
哦,拔刀我发现你既是盲流有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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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3-9-26 14:00:00 | 只看该作者
这点法律常识还是有的,不然如何在江湖上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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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3-9-26 14:06:00 | 只看该作者
厉害。
这种老公估计我是没机会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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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3-9-26 14:11:00 | 只看该作者
你可以改造,尽可能的让他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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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3-9-26 14:54:00 | 只看该作者
条例太严厉了,跟包身工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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