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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美国媒体如何“侦破”萨斯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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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5-28 11:0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专访:美国媒体如何“侦破”萨斯疫情
专访美国“时代周刊”驻京记者苏珊 杰克斯

作者:北明


作者按:历来中国当代社会重大突发事件都是严密封锁的国家机密。承受、消化灾难性后果的人们绝难在事件发生时了解实情。萨斯疫情作为国家机密在事发中就被“解密”,是49年以来少有的有的例外。蒋彦永医生通报两家最大中文媒体未果,美国时代周刊获悉并确证消息全凭蒋彦永背后多位无名英雄。本采访请“时代周刊”驻京当事记者苏珊 杰克斯(Susan Jakes)披露她获悉、确证萨斯疫情的奇特经过。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和受访人的要求,本采访不提及蒋彦永医生之外其他有关的人名、地名、及细节。

  -------------------------------------------

  北明:苏珊您好。您当时关于中国非典疫情的报道在时代周刊杂志发表之后,对中国官方改善对萨斯疫情的处理起了相当大的作用。这个消息在中国当时是被禁止的。我想知道,在那样严密的消息封锁的情况下,您作为一个外国记者,人生地不熟,行动受限制,您是如何获得这些信息的?

  苏珊:其实我也没有故意去找。是这么一个故事。那个时候我的一个同事正在广州试图了解萨斯是怎么开始的。然后他让我在北京找一些比较了解中国医疗或者卫生情况的人。因为我以前写过关于爱滋病的报道,他让我找一些人,探讨一下中国政府怎么对待疾病的话题。所以我那天……,因为我认识的医生很少,所以我就给几个中国朋友打电话,看看他们有没有认识的一些人,可以跟我谈。我就给一个老朋友打电话,他/她一接电话就说,“太巧了!我正准备给你打电话”。(笑)我说,“为什么?”他/她说,“因为我收到了一个非常非常重要、而且非常有意思的材料。我觉得你应该看一下。”但是他/她也有一点耽心,他/她怕我的电话可能不安全,所以让我到一个外面的电话去给他/她打过去。

  北明:您不能提这个朋友的名字吧?


  苏珊:我不能。

  北明:那我懂。您接着说。

  苏珊:然后他/她说……

  北明:您就真的到外面去给他/她打电话了?

  苏珊:(笑)我就到外面去给他/她打电话了。

  北明:公用电话是吧?

  苏珊:公用电话。就在北京的一个小市场的一个公用电话。然后他/她说“我过五分钟就会给你发一个E-mail。在那个E-mail里面会有一个我刚刚建立的一个网址。”他/她也很耽心他/她的安全。“然后你到那个网址,打一个密码什么的,你就可以收到一个文件。”所以我回去在电脑上看了那个文件。那个文件就是蒋彦永的那封信。那个信里面他说,他看了好象是4月3号卫生部长的讲话,张文康的讲话,他觉得非常非常地生气。因为张文康说北京只有好象是12个病例,反正病例很少。但是蒋彦永自己知道在几个军队的医院里面已经有60多个病例了,而且已经有人死了。

  北明:那是中文信是吧。

  苏珊:是中文的。

  北明:那封信就是蒋彦永医生给中央电视台和凤凰卫士的原信吗?

  苏珊:差不多。好象差不多一样。因为我没有看到他给中央电视台和凤凰卫士发的那封信,所以我没有办法知道。但我听说他给中央电视台和凤凰卫士发的那封信,就是用E-mail发到他们的那个…….呃,(转换成英文)我用一下英文说。

  北明:好的

  苏珊:当时中央电视台正在播报伊拉克战争的消息。在这个(电视)消息屏幕下面的字幕上,显示了中央电视台的一个电子邮箱的地址。而且字幕说:如果您对伊拉克战争有评论,可以把它送到这个电子邮箱里。

  北明:噢,您是说,那是专门给伊拉克战争开设的电子邮箱,而不是……

  苏珊:对(笑)!所以你知道我不确切到底谁在中央电视台或者凤凰卫视看到了他的那封信。但是无论如何(转换成中文)我那个朋友也告诉我,他/她给我们另外的一个朋友,就是“华尔街日报“的一个记者也发了那封信。在那封信的上面,写了蒋彦永的电话。我就给我的这个朋友再打一个电话问:“我能给他打电话吗?他会不会愿意跟我说话?”

  北明:你(要给蒋彦永)打电话的目的是什么呢?

  苏珊:因为,作为一个记者,我光收到一封信,我不能马上发表。

  北明:不能确证。

  苏珊:对。我想先看看,先听一下,他为什么写了那封信?而且他怎么知道有那么多病例?我如果不亲自采访他,我不能发表。而且我知道编辑也不能(允许)发表。所以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笑)他跟我说,“在信里面什么都已经说了,没有必要见面(笑)。”

  北明:您这说的是蒋彦永。您是给蒋彦永打电话了?

  苏珊:就是蒋彦永。对对对。

  北明:您按照他的电话号码给他打了。

  苏珊:对!对!但是我继续跟他说“我觉得我们见面就更好。”所以他说“好。”那个时候可能12点左右。

  北明:那是哪一天,您还记得吗?

  苏珊:是4月8号。

  北明:4月8号晚上12点?

  苏珊:中午。他说他4点有空。因为他虽然退休了,但是他还在给学生上课,作手术。所以他4点钟才有时间。然后,我以挂电话,就有另外一个中国的朋友给我来电话。说,“你能不能来我的办公室,我有点事情想跟你讲。”所以我就去那个朋友的办公室。那个朋友有一个亲戚,在军科院(军事科学院)工作。然后他/她给他/她的那个亲戚打电话,问他/她很多问题。然后……

  北明:是关于萨斯的问题?

  苏珊:是的,就是萨斯的问题。那个人,他/她也是医生。也在三月初,他/她的医院有一个会议,他/她的医院的领导们告诉所有的医生,或者所有比较高级的医生:我们在北京已经发生了非典的病例。但是因为我们现在起正在准备开两会,所以我们不对外说这件事儿。而且你们不应该写日记,不应该告诉你们的朋友们。这个事情要绝对的保密。

  北明:嗯。您等等。您说的这个是您的“另外一个朋友的亲戚”,还是您的”另外一个朋友”?

  苏珊:另外的朋友的亲戚(笑)。

  北明:(笑)请继续讲。

  苏珊:然后他/她也说,第一个发生在北京的病例发生在301医院。就是蒋彦永的那个医院。其实他/她跟我讲的跟蒋彦永的那封信里面的内容差不多一样。他/她也知道那个病例的数字比政府所说得要多。

  北明:您见到这个亲戚了?

  苏珊:我没有。

  北明:噢,这些信息是您从您的“另外一个朋友”那里得来的。

  苏珊:我们就是打了电话。

  北明:都是您的那个另外的朋友告诉你的是吧?转告你的。

  苏珊:没有,不是。我是在他/她的办公室的时候,他/她给他/她的亲戚打电话,让我听他/她的电话。

  北明:噢,就是您到了你“另外一个朋友”那里,然后在你这个朋友的地方,你的朋友给他/她的亲戚打电话……

  苏珊:对。

  北明:然后您直接接了这个电话。

  苏珊:他问,我的朋友,问问题,然后那个人说(回答)。我在一边听。

  北明:那个电话是声音传出来,您能听到的是吗?

  苏珊:对,能听见。所以就是等于说,我去见蒋彦永的时候,我已经有另外一个人的确定。

  北明:你总共有两个消息来源了。

  苏珊:对。然后我见到蒋彦永的时候,我们去了一个小茶馆。他看起来有一点紧张。但是我们开始喝茶,然后他告诉我他为什么要决定写这封信。那个时候我也跟他说“我如果发表的话,我能写你的名字吗?”他说“你一定要写我的名字!这是我的责任。我是一个医生。”但是我跟他说“这个可能……,因为这个还是比较敏感,你一定要写吗?”他说“我一定要写!”他说“我有宪法的保护。”而且他觉得他们……(转换成英文)无论发生什么后果,他愿意承担。

  北明:嗯,了不起。

  苏珊:因为他感到这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必须做。而且他之所以这样做,是由于他是一个医生。正是由于他是一个医生,他了解萨斯病的情况。而且他知道,如果政府不告诉北京公众这里发生了萨斯疫情,就将有很多人染病,但会误以为自己的病症是感冒引起的,而不重视,不上医院检查。但是,等到他们自己意识到自己不是感冒的时候,就太晚了。就已经传染给别人了。他认为,这将是非常可怕的,而且是非常严峻的情况、严重的问题。

  北明:您跟他谈了有多长时间?

  苏珊:(转换成中文)……查不多一、两个小时吧,可能两个小时。

  北明:那时间相当长啊。

  苏珊:对。

  北明:你感觉到他后来信任你了吗?

  苏珊:我觉得我们有互相的信任。当然我,我才28岁,他72岁。(笑)所以我跟他见面的时候,警告他可能会收到什么后果的时候,他,(笑)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你是一个年轻的姑娘,我比你懂得多!(笑)但是我,我觉得我们也谈得很好。

  北明:然后你们就分手了?

  苏珊:然后我们分手了。然后我就回家了。然后马上把他的信翻译成英文。就是那天,当天晚上,我们就把拿篇文章放在了我们的网站上。

  北明:苏珊,谢谢您。

  苏珊:不客气。

  -----------------

  后记:2003年4月9号,美国“时代周刊”杂志全文刊登由苏珊杰克斯翻译的蒋彦永医生揭露萨斯疫情的信件并引起国际社会严重关注;此后第七天(4月17号),北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紧急会议,商定处理措施;此后第11天(4月20号),中国官方媒体宣布解除卫生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长孟学农的职务。同时,国务院副秘书长高强调卫生部任常务副部长。他并在记者会上首次向全世界公布中国萨斯疫情真相。自那时起,中国全面启动萨斯疫情防治程序。在中国大陆肆虐并蔓近到世界近5个月的萨斯疫情,开始有了转机。

  采访:2003年11月整理翻译:2004年4月27号

   作者为记者、作家,居美国

  ---《观 察》首发, 转载请注明出处

沙发
发表于 2004-5-29 10:27:00 | 只看该作者
说不出什么 ,政府怎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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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4-5-29 10:38:00 | 只看该作者
借政治稳定的理由瞒报灾情已经成为了中国的传统,
从中央到地方这些事件太多了
此传统不根本消除
谁来保证没有新的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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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
发表于 2004-5-29 11:01:00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到底什么是真象,恐怕还得过些时候才知道。至于西方舆论界的宣传,其真实性有待确定。他们胡说八道的事情也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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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4-5-29 11:45:00 | 只看该作者
[转帖]《南方都市报》事件的背后
2004年1月14日,《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因涉嫌贪污和行贿被
逮捕,3月4日,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作为喻华峰的辩护人,在
经过充分的调查和法庭质证之后,我们确信喻华峰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贪污和
行贿。喻华峰不仅不是一个令人痛恨的腐败分子,而是一个令人尊敬的报业经理
人,一个无辜的受难者。

  被指控的罪名

  喻华峰被指控两个罪名:贪污10万元和行贿97万元。

  关于贪污,检察机关的指控是:喻华峰指使财务人员以业务人员的名义冒领
156万元公款,《南方都市报》九个编委将其中58万元私分,喻华峰分得1
0万元。但有关调查以及庭审已经查明,所谓156万元公款其实是《南方都市
报》经营人员应得的奖金,而不是所谓国家财产。这156万元中的每一笔都有
合法来源,都是根据《南方都市报》与《南方日报》集团签订的合同确定提取的,
它们的所有权分属于广告业务员、广告部副总经理等。考虑到当年经营人员收入
已经很高,为了平衡经营部门和采编部门、行政部门的奖金差异,《南方都市报
》决定把这156万元从经营人员那里拿出来供所有《南方都市报》员工分配。
喻华峰起的作用是执行编委的决定劝说业务员、广告部副总经理等同意把奖金拿
出来,而不是私自指使财务人员冒领公款。

  2000年度《南方都市报》可支配的年终奖金共计600多万元,其中就
包括账面上已经发给经营部门个人的而他们又同意返回《南方都市报》的156
万元。根据《南方日报》集团的规定,《南方都市报》编委有权决定奖金的分配
方案。这一共605万元的奖金分为三次发放,前两次分别于2001年春节前
后向全体员工以及管理人员发放,第三次剩余的58万元经过主编程益中提议编
委讨论,于2001年6月在九个编委中间发放。至于为什么要在编委们中间进
行第三次分配,主管《南方都市报》的南方日报集团编委解释说,南方都市报有
很好的市场激励机制,优秀管理人员有很高的报酬,但在中国这特殊的国情下容
易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他们后来给主要管理人员的奖金都不是一次发放,而
是分几次发放。在这次很正常的奖金分配中,喻华峰享受主编待遇,分得10万
元。

  可以确定地说,喻华峰所得的10万元是奖金,奖金的发放也符合程序。一
位《南方都市报》的员工愤愤不平地说,如果这样的行为是贪污的话,那么,《
南方都市报》以及中国几乎所有的报纸乃至所有的国有企业发的奖金都是贪污,
中国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几乎个个都可以定为贪污犯。

  关于行贿,检察机关指控喻华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南方日报》编委李民
英贿送97万元。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行贿罪必须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前提,但
法庭上控方始终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喻华峰试图谋取什么不正当利益。如果说喻华
峰想向领导行贿的话,那么,他行贿的对象也应该是主管编委乃至社长而不应该
是2001年12月就已经退职成为调研员的李民英。即使在2001年12月
之前李民英任《南方都市报》主编以及作为分管《南方都市报》社委时期,喻华
峰的职务任免、工资奖金的确定,以及《南方日报》集团与《南方都市报》的二
级核算承包方案,都是由《南方日报》集团社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而并非由李
民英说了算。喻华峰实在不具备拿97万元行贿李民英的动机。

  事实上,根据我们的调查了解,喻华峰送钱给李民英是代表《南方都市报》
表达对李民英贡献的感谢。《南方日报》集团派驻《南方都市报》的调研员李民
英曾经是《南方都市报》的创办人,这位从前的老领导被称为《南方都市报》
“最大的业务员”——很多广告客户都是李民英出面谈判敲定的,他和喻华峰被
称为《南方都市报》两大“铁人”,为《南方都市报》的崛起立下了汗马功劳。
但根据《南方日报》社管理规定,李民英作为集团管理人员不准从集团下属《南
方都市报》领工资和奖金。为了答谢李民英的贡献,《南方都市报》曾经多次讨
论给他发奖金,2000年度的奖金名单上也已经明确列上李民英20万元,但
考虑到集团的规章制度,李民英不能拿这些奖金。后来终于有了一个不太妥当的
变通的方法:由喻华峰以个人的名义领出来奖金送给李民英。在《南方都市报》
迅速发展的四年里,《南方都市报》以这种方式送给李民英共计97万元。正是
这些奖金,被检察院认定为贿赂,喻华峰是行贿,李民英是受贿。

  时代背景

  应当说,《南方都市报》的做法有些违规,但指控喻华峰贪污行贿在法律上
是非常勉强的,《南方都市报》的问题其实是一个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中
国有那么多腐败问题,可是有关部门为什么非要拿《南方都市报》的财务管理问
题大做文章?联想到2003年针对《南方都市报》和喻华峰持续半年多的调查,
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悲剧和2003年的社会背景有某种联系。

  2003年2月到3月,《南方都市报》多次努力冲击传统的信息封闭体制
公开报道SARS。4月25日,《南方都市报》的一篇报道《一大学毕业生因无暂
住证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震撼了整个国家,孙志刚之死导致了一部法规的废止
和公民权利运动的浪潮。但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在给上亿的中国农民工带来安全
和尊严的同时也意味着某些人非法利益的损失。

  6月下旬,收容遣送办法刚刚废止,广州有关部门曾经召开过反思大会,但
遗憾的是反思的背后潜伏着某些人对《南方都市报》的愤恨。之后,一个传言说
:一位领导下令查《南方都市报》,直到查出问题为止!

  7月,《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涉嫌“受贿”被拘留,审查后改为取保
候审。同时,大量南方都市报的广告客户被调查,有关部门试图发现客户向喻华
峰行贿的痕迹。

  12月下旬,《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再次出现SARS。这样的信息公开对于
人民生命安危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国务院曾经要求过的,然而南方都市报却
为此付出惨重代价:当天值班编委被撤职,直到2004年3月,针对此事的调
查还没有结束。

  2004年1月初,针对《南方都市报》的经济问题的调查骤然升级。1月
14日,喻华峰被正式逮捕,涉嫌的罪名由受贿变成了贪污和行贿。

  如果喻华峰被指控的罪名成立,他将面临十年以上的牢狱生涯,相应地,《
南方都市报》九个编委也都会有罪,即使暂时不被处罚,他们也随时处在危险当
中。

  请宽容这个时代的进步

  一系列背后的故事使我们不得不怀疑喻华峰的悲剧就是《南方都市报》乃至
整个中国媒体的悲剧。在法律上喻华峰是无罪的,牢狱之灾绝不应当属于这位出
色的报业经理人的宿命。我们相信,禀承法律正义和道德良知,法院将宣告喻华
峰无罪。但我们担心司法本身的独立和尊严受到伤害,我们确信这样的担忧并不
是没有理由。

  2003年,我们高兴地看到中国社会在很多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SARS的
冲击让我们的国家信息更加开放,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把我们国家人权保护推进
了一大步,公安部便民三十条打碎了很多套在我们每一个公民身上的沉重的枷锁,
基层人大实质性选举为政治文明带来了新的希望。

  但我们也遗憾地看到《南方都市报》的遭遇。《南方都市报》面向大众的道
德情感敢于说真话,2003年,《南方都市报》第一个报道了孙志刚案,第一
个报道了孙大午案,年底又第一个报道了SARS,可以说,这一年中国社会开放和
人权事业的进步与《南方都市报》的贡献分不开的。但所有这一切在赢得国民的
支持和信任的同时也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南方都市报》敢于面向市场敢于实
践新的市场化的管理模式,作为一个市场化运作的媒体,上级是一个事业单位,
背后又是传统的权力体制,这尴尬的背景本身就很容易被人抓到经济问题的把柄。
其实,《南方都市报》的悲剧从它诞生时起就已经注定,而喻华峰个人的不幸,
只是这个悲剧的载体。事实上,从发现喻华峰几百万元的存款开始,有关部门就
认为喻华峰一定能“查出问题”的。公诉人不止一次地对喻华峰高收入的控诉表
明,这个时代仍然有人固执地认为市场化管理以及高收入本身就是有罪的。

  在法庭上,公诉人激烈地指控喻华峰很高的奖金却没有“暴露在阳光之下”,
我们仿佛听到了一个旧体制愤怒的声音。而在法庭之外,我们更加感到悲哀。客
观地说,《南方都市报》的管理有些不够规范的地方,但如果没有《南方都市报
》2003年富有良知的报道,它会有今天的遭遇吗?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在
一个市场化管理的企业迅速崛起的过程中,对于为规避旧体制而产生的一些问题,
有必要用这种恶意围剿的方式吗?这没完没了的打击是否代表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2004年3月5日,当我离开《南方日报》集团的时候,已经听到工作组
进驻的消息。想起这些年来各种不幸的消息,真的很想向他们表达内心深处的敬
意。中国市场化运作的企业的悲剧在于,有关部门只要想查你,总能查出问题的,
用这样的方式迫使所有的企业所有的人“听话”,真是国家的悲哀。尽管我们尽
力把所谓进步与保守都理解为一种生活习惯,尽管我们尽力平息自己的愤怒,但
面对《南方都市报》和喻华峰的遭遇,我们仍然难以理解某些官员的逻辑:在冠
冕堂皇的口号背后,你们到底代表的是人民利益还是自己的利益?代表的是社会
进步还是保守退步?

  我们为喻华峰辩护,不仅是为了一个人和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想告诉所有
的人,这是一个变革的时代,这是一个走向开放和自由的时代,我们想告诉那些
被人民赋予了权力的人,请不要制造敌意和恐惧,请宽容这个时代的进步。有人
可以把这种善意当成幼稚和愚蠢,但我们是认真的。无论经历了多少失望和无奈,
我们从来不曾放弃对中国司法公正的希望,从来不曾放弃对一个开放公正社会的
追求。

  辩护律师许志永 200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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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4-5-29 11:47:00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亚洲周刊》:《南方都市报》被整肃过程揭秘 (上)
广东媒体陷入最寒冷的冬天。南方都市报在孙志刚案、非典事件中,坚持说出真相,影响公安局长及市委高层仕途,广东省委高层获得共识以「私分公款」罪名整肃该报领导班子。税务部门闯进报馆查抄。检察当局对报社社委十多人进行秘密抓捕。广东省委宣传部口径与中央不同,但主管官员事后纷纷升官。

在羊城繁花似锦,春意盎然之际,广东媒体却陷入最寒冷的冬天中。一向敢言的南方都市报被粗暴整肃,总编辑程益中、总经理兼副主编喻华峰,以及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社委李民英,被「经济不正确」的罪名构陷,来报复他们的「政治不正确」。程益中被捕,喻华峰及李民英分别被判刑十二年和十一年。

他们在广东省领导层中被视为「政治不正确」,因为他们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在孙志刚案、非典事件中,坚持说出真相,但也因此触犯了中国官场的一些忌讳,终遭残酷报复打击。

亚洲周刊经过长期的缜密调查,发现该报被整肃过程的秘密。

南方都市报与广东党政大员结怨,肇始于二零零三年春炮轰瞒报非典型肺炎,锋芒直指失职渎职的广东党政官员。其后南方都市报在当年四月份又推出了「收容打死孙志刚」的报道,更进一步与广东、广州政法系统结下了不解仇怨。其后中国传媒最自由、发达的广州媒体又爆出几个让官方受不了的重磅炸弹:七月份,羊城晚报和中央电视台曝光广州长洲戒毒所与鸡头勾结贩卖戒毒女为娼案;九月份,羊城晚报和其旗下子报新快报、南方日报,在同一天里报道了「九一八」国耻日前夕日本买春客珠海集体嫖娼案;十一月,南方都市报首报「非典再现广州」。

这系列报道让一直因瞒报非典饱受国际和国内舆论抨击的广东、广州有关方面极为恼火。特别是南都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发布了非典疫情」,搞得广东当局十分被动,南都见报当天下午,广东有关部门不得不即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跟在媒体屁股后面,宣布「广州再次发现一例高疑似非典病人」。广东省委书记...放话,要求按违反保密法防疫法查处相关新闻单位责任人。事后,南都值班的社委方三文遭到撤职降级处分,撰文记者曾文琼也被要求调离岗位。...并表示:「我没想到广东的媒体这么难管!」

据广州新闻界人士说,在审判孙志刚案有关责任人时,一名被判刑三年的警察指着作为证人出庭的广州市公安局长朱穗生说:「你不搞死南方都市报,我出来后就搞死你!」在报道孙志刚事件后,南都即被广州市委副书记张桂芳、公安局长朱穗生怀恨在心,认为这一报道有损他们的政绩,动用一切行政和法律手段,指使检察、公安、税务等部门,对南都的领导班子进行非法抓捕,对南方都市报进行查抄,早在零三年七月份,广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的名义强行将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带走,在查不出任何经济问题的情况下,对喻华峰实行监视居住。南方都市报负责人、广州市东山区人大代表程益中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强行带走。

零四年一月六日下午,广州市税务部门在广州市公安局人员的带领下,未向任何人打招呼,强行闯入南方都市报九楼财务室,不履行任何手续,搜走全部账目。与此同时,广州市检察院办案人员高鸣着警笛分批分期对南方都市报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南方日报集团社委等十多人进行秘密抓捕,包括广州市东山区人大代表程益中。据广东新闻界同行说,这使得南方都市报正常出报程序近乎瘫痪。

南方都市报本着以「强烈的历史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社会发展的宗旨,坚守媒体表达和舆论监督的权利,凭着敏锐的新闻感和敢为天下先的职业勇气,忠实客观地报道了孙志刚案、非典疫情、孙大午案等诸多社会热点和问题,为表达民意社情和推动一些社会问题的解决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并据此成为二零零三公民权利年的组成部分而载入历史,有力地促进了广东乃至全国的的民主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这些也得到了中央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承认和广泛赞许。早在零三年六月五日孙志刚案开庭的第二天,深深知悉广东有关方面内情的广州三大报的一位总编辑,在该报的编辑部会议上说:「南方都市报这样搞,省上面非常生气。现在全国都盯着孙志刚案,给广东省带来很严重的负面影响。有一天他们(指程益中和南都)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在这样的一种有罪推定下,办出的案子可想而知。但就是如此,有关方面也没能找出更多的东西,最后只是发现了「私分公款」的一个定罪途径。定此罪名,据说是广东省高层集体首肯的,这有一例为证:零四年春节前,广东省委举行的一个全省处级干部大会上,...作了讲话,其中谈到南都案时,他简单地讲了一下,坐在离张不远处的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元插话,因为王面前没有话筒,他扭身大声冲着隔了几人的省委书记...面前的话筒喊道:「他们是私分公款哪!」这代表了广东省高层集体对南都案的定罪。

南方都市报的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经营部分完全按企业的要求,走市场化道路。作为南方报业集团的一个子报,南方都市报是二级核算单位,「有权根据经营策略和运营情况制定规划和各种规章制度」。二零零零年度,该二级核算单位须上缴集团的利润基数为一千五百万元人民币,在完成上缴利润后,对超额部分将按三成的额度计提奖金。

根据南方报业集团的规定,编委会实际行使着报社最高权力机构的职能,可以对报社的重大事项包括奖金的具体发放予以决策。一审采信的南方报业集团财务部副主任谢中远的证言亦证明,南方都市报每年一月份都将年终奖总体报告递交报业集团财务部审批,至于具体的奖金分配方案,则由南方都市报编委会决定。一审判决认定了私分公款的这笔五十八万元财产性质为奖金,作为奖金,这笔钱属于南方都市报社全体员工,南都社委会有权决定发放。

各个编委的证言表明,这笔奖金的分配是在南都编委会集体讨论通过的,并确定了具体分配方案。之后,财务记录单据表明程益中签署了「补发五十八万元年终奖」的支款单,各编委分别签字领取。这说明不是「私分」,而是经过了合法分配程序。这五十八万元奖金经编委会决议合法成为编委成员个人奖金。对于编委成员奖金高于普通员工,这不是违法和犯罪的问题。

但今年三月十九日,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对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和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原社委会委员、调研员李民英作出刑事判决:以贪污罪和行贿罪判处喻华峰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李民英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同日,南方都市报原执行总编辑程益中也因同一案由,被广州市司法机关刑事拘留,后又以涉嫌贪污被正式执行逮捕。

由于担心公众舆论会惹恼官方,从而使程受到更严苛对待,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和编辑一直保持沉默,至少不敢公开发表意见。但这不妨碍他们私下发表看法。该报员工和一些广州传媒界知情人士说,对程益中、喻华锋等人的起诉,是广东省政府和广州市政府采取的行动,是为了彻底控制这家报纸与省市官员想法不一致的一个政治行动。南都的人说,有关方面曾警告他们缄口。此外,还有官员表示,针对该报私分公款(奖金分配)问题的调查,会扩大到其他编委会成员。这样搞得南都编委会成员在政治高压和司法大棒的打压下,人人自危。内部团结的阵营随时可能被各个击破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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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5-29 11:48:00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亚洲周刊》:《南方都市报》被整肃过程揭秘 (下)
孙志刚一文的报道记者陈峰在程益中被抓后,给广东广州有关部门写了一封公开信,信中说:「我宁愿相信这仅仅是一个没有根据的谣言,但我们注意到广州市政府对程益中、喻华峰和他们的同事所做的许多事情,例如为期半年的调查、审判和拘留,似乎证明这不仅仅是谣言。」他说:「如果谣言是真的,那么,那些凭良知、求公正、负责任的记者和报纸将不再感到安全。地方政府可以行使他们的权力,钻法律的空子,攻击那些他们不喜欢的报纸和记者,这里的法律将成为打倒不听话的媒体的工具。」

南都案出来后,北京法学界呼吁:「警惕以法治名义把法治偷换成暴政的行为。」有人认为这是「中国传媒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将之称为「迫害中国知识分子的最新方法」。联系到此案前后的社会背景以及当地公安司法部门长达半年的侦查取证过程所存在的诸多重大疑问和矛盾,政治清算是有步骤地有条不紊进行的。程、喻的被迫退出新闻业,对中国媒体产生「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

中国新闻业历来进一步退两步,新政府初期提出了新闻报道的「三贴近」原则,也提出了不要过多地报道官员,提出了「人民利益无小事」,看似新闻业的春天已经来临,其实大谬。目前有哪家报纸可以点名批评自己的上级政府?除了南都,没有。没有独立的司法,人事与编制受制于政府,媒体做不了无冕之王,也成就不了第四权力。

广东省及广州市一些官员的判断是:这家大胆到无视主管官方的报纸,已多次踏进了新闻雷区。他们自以为正常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危及到了一些地方实权官员的政治前程,到了必须被整肃的程度。为了全面透视南都案??生的深层原因,必须回顾去年广东新闻界推出的数枚重磅炸弹:

首先是《羊城晚报》早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对河源「怪病」的报道,报道说那时「河源有一种传染烈度极高的不明神秘病毒致病,导致河源市民大肆抢购罗红霉素、板兰根等药物,市面一时脱销」。其后即遭致广东有关部门严厉批评,有关部门并出面「辟谣」,说此事「纯属谣传,所谓不明病毒实乃春冬季节易发的流感,人们不必去医院,也不必大感恐慌购药,只是平时出入多穿衣服,注意保暖,注意空气流通就行了」。

直到零三年二月初,非典一事已闹得沸沸扬扬,一些媒体正在深入调查时,二月八日,广东省委宣传部下发通知,称目前发现的病例已经得到控制,要求各媒体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不得采访报道此事。据一位资深编辑称,从这天起,有关部门针对非典的通知就没有停止过,最多的一天达到三道。羊城三大报业集团内各部门,每天墙上贴着的都是宣传官员发下来的封杀令和指导如何如何正面引导、如何如何掐头去尾报道的文件。

尽管疫情爆发和公众担心病毒传播,几家报纸的编辑说,广东省有关部门继续禁止新闻媒体报道非典。但看清了形势、担心将来被政治清算的广东省长黄华华、广州市长张广宁力主媒体报道。二月十一日,广州日报打破沉默,报道病毒已经感染三百零五人,其中五人死亡。发表消息的当天,省政府召开电视直播记者会。有记者质问广东省卫生厅长黄庆道:「为什么不及早把出现致命传染病毒的事向公众公布?」黄一时不及措词,说:「那时没有公布是为了避免公众不必要的恐慌和社会波动!」记者再问:「那现在为什么又公布了呢?」黄回答:「现在公布是因为已经出现了群体性恐慌和社会波动!」

瞒报官员政治危机思路

随后一个星期,广东媒体大量报道非典,其中《二十一世纪环球报道》出了八个专版。二月十八日《广州日报》不顾禁令在头版刊登《二十四小时平息抢购米盐事件》,挑战了宣传部门的禁令。内部人士透露,原来广州市的官员眼光比省上大员要高,他们已经预见到了瞒报东窗事发后,全社会与国内国际舆论的厉害,所以在《广州日报》前不久刚闹出了个「头版辟谣」的丑闻后,学乖了想到提前作一定的政治修补。这多少反映了瞒报官员的政治危机公关思路。

其后,广东各媒体包括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信息时报等,在披露疫情的同时,不约而同地刊发评论文章和社会各界的声音,反思面对非典疫情政府应急机制的不足,呼唤公众知情权。可是没几天,这些声音又被有关部门一纸红头文件压下去。但在瞒报中起了决定控制作用的宣传部门一直试图控制媒体。二月二十三日,宣传部称报道太多影响「稳定」,再次禁止媒体报道(当时非典疫情已传入香港,并即将以此为跳板走向世界)。广东省委宣传部的禁令前后实施了一个多月。这期间,无论国际舆论怎么报道非典疫情,重灾区事发地广东的所有传媒,出奇地保持了沉默。

去年三月初,全国两会召开。广东三十名代表联名提议建立全国防疫网。南方都市报在三月六日推出重磅炸弹的重要文章,质疑「广东疫情被控制」的说法。该报特派记者在两会现场采访了卫生部一高层官员,该官员称广东的非典疫情尚未得到控制,国家正寻求国际合作对付非典,另一篇报道则采访了锺南山院士。见报的当天一大早,广东有关部门便把报道内容传给在京开会的广东省委书记...,张对此大怒,发出了「疫情不可怕,可怕的是媒体」的名言。据其指示,有关部门紧急召见南方日报及南方都市报负责人,勒令南方都市报立即撤回采访两会的记者,要求该报从组织上进行整改和严肃处理。

据悉,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在三个方面「获罪」:一是通过卫生部官员之口透露出了广东疫情尚未得到完全控制的事实,「扰乱人心」;二是报道了锺南山院士否定有关专家提出的衣原体病毒为非典病原体的说法,并呼吁国际合作,「想把事搞大」;三是违反省委宣传部「在两会期间不得涉及非典」的禁令,「无大局观念」。此外,卫生部官员关于增加公众知情权的说法也戳中了某些人的痛处。

南方都市报「闯了大祸」,也是导致其后宣传官员全面进入南方报业、直接控制不听话的南方子报如南方周末、二十一世纪报系的主要理由,也是执掌南都的南方报业第一副总编王春芙被免职的主因。这是南都领导与广东、广州官方高层结下梁子的首个死结。其他本地媒体从此噤若寒蝉。

省委宣传部封杀新华社

令人不解的是,就在中央宣布免去张文康、孟学农职务的前一天,广东有关部门仍下发通知,称「据省领导指示,凡是省外有关非典疫情均不得见报」。这份通知矛头所指乃当天《羊城晚报》报道了天津的非典疫情。这份通知让当天值班的各报编辑无所适从:新华社发了许多各地包括北京的疫情消息,中央电视台也以近十分钟的篇幅报道各地的情况,不报吧,这可是国家认可的最权威的报道;报吧,又怕招致批评处分。事实上,广东省宣传部门要求不得采用新华社相关稿件的禁令已不止一次了。全国资深媒体工作者也感叹:也许只有在广东,才有人敢一而再正式发文「封杀」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稿件了!

那一段时日,广东媒体工作者又频频接到宣传部门道道「圣旨」,其内容往往让人摸不着头脑,有的乾脆就是对其以前发过的禁令的否定,如先发文严令不得报道张积慧《护士长日记》,现在要加大力度报道,其后更是在有关领导督促下,以令人惊讶的速度出了书!比如原来不准报的医护人员事迹如今又要求大力宣传。更有甚者,该部门还要求新闻单位只能刊登由其发布的疫情通报,卫生部门说了不算!

令人不解的是,北京免去了在抗击非典战役中表现失职的卫生部长张文康、北京市长孟学农的情况下,广东的党政大员和宣传部门的主管官员,却在这期间得到升迁,省委宣传部长锺阳胜在其后半年多升任省委副书记,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张东明一跃成为南方日报副总编、并兼南方周末主编,一时舆论哗然。不少境外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认为此举将严重打击广东传媒业,使其在国内新闻界的领先的、开放的形像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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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5-29 11:57:00 | 只看该作者
下面引用由richard2004/05/29 11:01am 发表的内容:
说实话,到底什么是真象,恐怕还得过些时候才知道。至于西方舆论界的宣传,其真实性有待确定。他们胡说八道的事情也是很多的。

同意,没有绝对的真实,
所谓的真实只是对事实的近似。
 
本着“两真相权信其重,两假相权取其轻”的原则,
我还是比较信任NNC的报道
对cctv的东东一贯材取怀疑的态度
不是我有偏见,
而是他以往的劣迹记录太难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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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09:53:0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成长一定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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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31 14:03:00 | 只看该作者
不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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