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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主要采用了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GB/T17949.1-2000《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 第1部分常规测量》的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同时参考了IEC61024-1-2:1998《建筑物防雷第l部分:通则 第2分部分:指南B——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维护和检查》(英文版)和IEC62305系列防雷标准的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其中与IEC61024-1-2的主要差异为:
——IEC61024-1-2的检测周期在表8中规定保护级别I的检测间隔时间为6个月;保护级别Ⅱ、Ⅲ、Ⅳ的检测间隔时间为12个月。
——本标准第6章规定固定检测周期“第一类防雷建筑物,要求严格的系统的检测间隔时间为6个月,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12个月”。
——IEC6102⒋1-2第2.1规定“不管使用了任何一种宣称能提供增强的防护功能的装置或系统,仍应完全遵守本标准对接闪器系统、引下线、接地装置,连接和各种部件等在材料、范围及尺寸等方面的规定”。
——本标准中规定:防雷装置即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为本标准的检测主体,对任何一种宣称能提供增强的防护功能的防雷装置,首先应符合本标准在材料、尺寸和范围等方面的规定,对生产厂宣称的特有功能,本标准不做认证。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局、湖北省气象局、北京市气象局、四川省气象局、天津市气象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气象局、总装各部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三益电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和生、吴少丰、匡本贺、关象石、刘寿先、周锦程、刘穗鲁、胡春良、蔡振新、侯柳、丁海芳、张力欣、蒋容兴、李冬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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