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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烟 枪 手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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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4-14 22:1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红蜻蜓在 2004/04/14 10:19pm 第 4 次编辑]


烟 枪 手 则


第一, 吸烟应坐於厨房吸油烟机之正下方,不得有坐於冷气机或电
   风扇旁之行为 !!
第二, 吸烟应和颜悦色事先徵求别人之同意,不得有假惺惺率先敬
   烟之行为!
第三, 戒烟期间之代用品以口香糖为限,不得有猛闻炒菜油烟或蚊
   香之行为!
第四, 每次戒烟应切实笃行,不得有徘回於香烟摊前久久不离去之
   行为!
第五, 坦白承认吸烟有碍牙齿洁白,不得有发表“黄种人本来就该
   有黄牙”之行为!
第六, 吐烟应尽量从口中吐出,不得有从鼻孔,耳洞喷烟以示潇洒
   之行为!
第七, 吸烟应先将嘴上之口红,槟榔汁洗乾净,不得有沾在烟蒂上
   令人作恶之行为!
第八, 运动时不吸烟,不得有潜水时吸烟之行为!
第九, 刚作完爱时不吸烟,不得有趁伴侣无力抗议时大吸特吸之行
   为!
第十, 读毕本菸枪守则应保持良好风度,不得有大喊“老子就是要
   抽,你算甚麽东西”之行为!

沙发
发表于 2004-4-15 09:02:00 | 只看该作者
其他都可以遵守的到,第6条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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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4-4-15 10:13:00 | 只看该作者
第9条no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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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
发表于 2004-4-15 10:20:00 | 只看该作者
hahahaha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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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4-4-15 10:23:00 | 只看该作者
哈哈。
不过,还是要争取烟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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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4-4-15 12:28:00 | 只看该作者
不抽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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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4-4-15 13:25:00 | 只看该作者
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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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4-4-15 13:40:00 | 只看该作者
其他都可以遵守的到,第6条做不到~  
哈哈,真是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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