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没见过乞丐,大人说那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毒瘤”;长大后,这个城市里的乞丐也渐渐多了起来。只知道那是一个越来越发达的都市中的阴暗面。他们身负肮脏可怕的残疾躲在闹市街角、商店门前、写字楼台阶下,衣衫褴褛、面目模糊,让人有些怕,远远看到他们就要绕开走;后来,乞丐们的智力水平也随着城市的发展而提高,他们会告诉你一个凄惨的故事,以博取同情,同时就有媒体披露——他们都是骗子。几乎所有的人都发现自己被自己的善良骗了,再也没有人对弱者抱以同情。 晚上和朋友刚走出电影院,几个七八岁光景的小女孩拦住我的去路。像这种乞丐,我们都知道有人在背后指使,不是真正让人同情的乞丐。我不想施舍,夺路而逃。随之觉得可惜——学龄孩子不去上学,干如此营生。真让人寒心! 中老年乞丐不会如此死皮赖脸生磨硬泡。他们有时假借问路的名义与人搭话。然后告诉你他一天没吃饭了,给一个烧饼钱就行。还有一些老年乞丐,长期盘踞在都市里的过街天桥上和地下通道里。有人路过,就机械地把茶缸伸过来“哗啦哗啦”地晃动里面的几个硬币;或者将茶缸放在地上,冲着来往行人捣蒜般地磕头。他们大多来自乡村,不一定就缺吃少穿。但在家干不了什么活计,只好进城“发挥余热”。反正在城里的人一个都不认识,不用顾及面子问题。 还有一种乞丐,从外表看,西装革履,派头十足,他们的身价似乎要比施舍者高出许多。总会编出一些诸如“手机丢了”、“公文包被盗”的理由,堂而皇之地向你索要10元钱给公司回个电话。此种乞讨方法决不会失面子,且命中率高。那谈吐,那姿态,那风度让你不忍拒绝。所以这种人来钱更多,更快。也有一些常活动在火车站售票处,借口还差几块钱买不到车票向人讨要,很能浑水摸鱼。 前一阵屡屡曝光的是一种学生乞丐。那段时间正赶上大学扩招,许多贫困山区的学生被录取又没盘缠上不了学,希望工程热火朝天的赞助,还拨发助学贷款。于是,跪在大街上的学生就多了起来。他们往往身穿校服,有的看起来还颇为干净,一改乞丐在人们心中脏乱差的印象,反而让人有了接近和相信的理由。他们讲述的故事多为父母离异穷困失学只身寻亲流落异乡一类的。他们最吸引那些家里有同龄子女的中年人的关注和同情。 乞丐是一个复杂的群体,我们绝不能完全以穷困来解释这个群体形成的原因。其中不乏好吃懒做之徒寄生在社会上。字典里关于“乞丐”的解释是“没有职业而靠向人要饭要钱过活的人”。此解释已经不能“与时俱进”了,谁说乞丐没有职业?乞讨就是职业?要饭要钱没错,不是为了过活,而是为了致富!所以,当代的乞丐定义应该是:“以乞讨为职业,只要肯动脑子,变换骗术也可以发家致富的人。” 关于乞丐的最新观点是:乞讨是公民的权利!这种说法让都市人本就错乱的神经更趋发狂。就像我们有吃饭的权利、睡觉的权利、工作的权利、得到报酬的权利以及像小资一样生活的权利一样——我们有选择乞讨作为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权利。 去年,“收容遣送”变成了“救助管理”,充分体现了国家政府的人文关怀和人道主义,也看出我们生活的城市和人群对事物越来越宽容了。记得小时候总被大人教导:不劳而获是一种恶劣的表现,是应该被谴责的。如今,曾在某种程度上被我们视为“真理”的思想包容了各种各样的妥协。 新的政策给了城市乞丐很多权利:获得救助的权利,人身自由权不受限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现有的财产不受剥夺……等等。也给了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许多限制,避免执行过程中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只有一个原则,“生活无着”。就是说,只要真的生活无着就有权去乞讨,就有权被救助。从正面去理解,这大约是慈善事业的一部分。社会的不公、制度的不健全所造成的生活压力和灾难,不该仅让每一个受损的个人去承担。允许你乞讨,给你救助,大概是社会为你承担的那一部分吧。 当然,有权利的享受就有相应的约束。禁止“在车站出入口、车站和列车内乞讨、卖艺”的法规把乞丐和孕育了北京地下摇滚圈的地铁歌手一同“扫进垃圾桶”。由此可见,行乞自由即便成为公民的一项法定权利,也不是无度的,它的界限是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以及国家利益。不过对权力有了约束,从某种意义上说反而表明了在禁止范围外行乞的被允许和正当性。 纷繁的理论思潮扰乱了我们判断是非黑白的单纯标准。记得小时候总被大人教导:不劳而获是一种恶劣的表现,是应该被谴责的。如今,曾在某种程度上被我们视为“真理”的思想包容了各种各样的妥协。毕竟,四肢健全却不去劳动的人,出卖人格和尊严也可以致富的。这样或许能制造出富翁,但也仅仅是物质上的,在精神上,乞丐永远是乞丐。 文/佳能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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