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CN防雷技术论坛

 找回密码
 轻松注册
查看: 213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无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4-3-22 22:2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印发的《天津市气象条例》中对防雷有了明确的规定,使该项工作有法可依:“应当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而拒不安装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安装;逾期仍不安装,气象主管机构可以代为安装,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不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呵,呵。连合同都不用签了,到时法院帮着收钱。唉,羡慕啊。我无话可说。
沙发
发表于 2004-3-22 23:46: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是啊。日子好过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04-3-23 20:02:00 | 只看该作者
哈哈,但愿这一天早些到来。我们大家也可以舒服一下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轻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沪ICP备13015411号-2|ASPCN防雷技术论坛.

GMT+8, 2024-12-25 13:26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