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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资质的矛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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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11-13 13:5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气象系统《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销售的单位,不得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但是,我们已经在无数的防雷设备招标中看到:xxxx华云公司在投标。也就是说,这些公司在销售产品,或者是在工程中附带销售产品。那么,这个规定是不是有违规操作的渠道呢?
沙发
发表于 2003-11-13 17:59: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人家是没有销售啊。人家在设计里也是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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