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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乐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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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3-25 15:3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ahelp.cn/

孩子是世界的未来,知识是生存的本领。 联络全球善心人士,共助那些贫穷孩子, 令他们得以完成——人生必需的学业!

     乐助会宗旨

沙发
发表于 2005-3-25 17:47:00 |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有看到这只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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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5-3-25 22:04: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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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
 楼主| 发表于 2005-3-26 16:05: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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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5-3-26 16:25:00 | 只看该作者
——乐助会爱心助学资助办法、捐助联络点——

一、乐助会爱心助学资助办法简介
二、捐助联系点


——乐助会爱心助学资助办法简介——

(特别声明:乐助会不经手任何形式的助学捐款)

一、乐助会爱心助学活动资助对象


资助重点为九年义务教育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学生:
(1)农村未享受任何助学方式的贫困家庭的子女。
(2)因贫困而失学,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
(3)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0元的下岗职工特困家庭子女、因病致贫特困家庭子女、单亲特困家庭子女、孤儿、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及特困残疾学生。

高中阶段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以及考取正规大学,但由于家庭贫困而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
二、资助方式

资助方式分结对资助和基金资助两种形式:

(一)结对资助:是由捐赠者通过乐助会的学生求助信息中了解、决定捐助对象,并由乐助会安排与受助学生及学校建立直接联系(派发结对卡,如下图),形成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的资助,。 (强烈推荐)
结对资助可分“一次捐款结对资助”和“分次捐款结对资助”。
1、分次捐款结对资助:即捐赠者分学年捐赠受助学生所需费用。捐赠者查看求助学生资料自行结对,或委托乐助会安排结对,分学年捐助者汇款给受助学生所在学校。 (推荐)
2、一次捐款结对资助:即捐赠者将受助学生完成一定阶段学业所需费用,一次性捐赠给学生所在的学校、或相关的助学机构,由学校或相关的机构分学年划拨给受助学生。

(二)基金资助:是从社会的一般性(无具体指向)捐款中列支助学金,安排资助受助学生没有直接对应的捐赠人,由乐助会对其作登记捐款的金额、统筹安排捐助对象,然后通知捐助者将捐款汇到相关学校中。其助学金的下拨方式与结对资助的拨款方式相同。

(三)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受助学生的课本费、杂费(高中及高中以上资助对象包括学费),不足部分受助学生自行解决。

三、助学金资助标准分类

特困小学生每学期书杂费200元人民币,一学年400元;

特困初中生每学期书杂费300元人民币,一学年600元;

品学兼优的特困高中生每学期学、杂费500元人民币,一学年1000元;

特困高中升大学的学生学费建议每人一次性助学金为3000元人民币。
四、结对方式的资助期限分类

捐助某学生至小学毕业;

捐助某学生至初中毕业;

捐助某学生至高中毕业。
五、认捐方法

1、跟帖认捐:在“求助信息”版面中对您所愿意捐助的求助学生个人资料下跟帖确认,并说明您所捐助的期限、捐助的起始时间。

2、留下联系方式:通过论坛悄悄话将您长期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给捐助组的有关负责人员。

3、填写“乐助会捐助联络表”:捐助组人员会将此表发到您的邮箱,此表是作为您与乐助会双方存底之用。

4、汇款:详细请看第六条款。

5、代别人认捐:跟帖认捐时要说明捐助人的名字,认捐方法同上。

6、认捐有效性:完成以上步骤之认捐方视为有效,否则超过一周后,原认捐之学生则重新让其它捐助者认捐。

六、汇款的方法:

1、捐助者请将捐款直接汇到学生的所在学校,乐助会不接收任何形式的助学捐款。

2、到任何一间银行将捐款汇到学生所在的学校(但不能用邮寄的方式)。

3、汇款时,要在汇款用途中清楚写上“乐助会XXX捐助XX学校的XXX学生”,以便学校收到捐款时知道此款的来历与用途。

4、捐助者汇款后,敬请将您的汇款人名称、捐助对象、汇款日期、汇单号码等资料,在你所捐助的学生档案下跟帖说明,以便我们核对到款的情况。

5、汇款一周之后,请到 [乐助报道] 版面上的“助学慈善榜”上查看您的汇款的到帐情况(学校假期中则要等到开学后才有款项到帐情况反馈)。

6、捐助者汇款的单据切记保留,作日后核对金额和对收款单位的监管之用。

7、乐助会对零散的捐款只作登记,待凑够能捐助一个学生后,便通知捐助人以汇款方式捐款,汇款方法同上。

8、如是长期捐助者,则在学校开学前的一个月,务必将下学期的助学款汇出,乐助会也会协助提醒。超过开学后的一周还未汇款者,则视为放弃原捐助。

七、乐助会、求助者、受助人的责任

1、乐助会作为一个助学的社会志愿团体,只为捐助者与受助人牵桥搭线,但求尽力去做好应做的工作,不承担任何义务与承诺;乐助会尊重捐助人与受助人的选择,助学的名誉归捐助人所有。
2、捐助人捐款是一个爱心的自愿行为,有权决定自己的选择,同时也不得对受捐者提出超过助学意义外的要求。捐助者助学中途因个人原因减少或停止捐助,必须在受助人开学前的三个月以上通知乐助会,以方便乐助会安排其它捐助者接续捐助,让受助人得以读书。
3、受助人接受捐助时必须清楚捐助人及乐助会对其没有任何的责任与义务,并尊重捐助人的决定。受助人在受助期间必须努力读书,如果中途停学,必须即时通知捐助人或乐助会。

八、取消认捐原则:

A、取消受捐助资格:

1、受助人退学(休学者休学期间暂停受捐,至复学时为止);
2、受助人接受第三方的捐助学费或学杂费;
3、受助人无心向学,并得到学校的核实。

B、取消捐助人资格:

为使求助学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资助,当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认捐者的认捐将被取消,同时删除相关认捐信息,敬请各位谅解:

1.在通知汇款后一个月内未汇出相应款项且未说明原因,乐助会无任何办法及时联系到认捐者。
2.无论什么原因,在通知汇款后一个半月内未汇出相应款项。

乐助会                     (下接:捐助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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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9 09:42: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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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 21:08: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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