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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骚扰----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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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2-8 22:4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骚扰

文/双福

    在二百和五组成的2005年的某一天,我的手机响了,这是一条短信:“还记得昔日情人那柔婉动听的声音吗?再次拥有那美妙的时刻你会拒绝吗?请拨打……”

   沉吟了半晌之后,我拨同了那个电话。

   “您好。”

   “您好先生,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请问我的初恋情人是在您那里工作吗?”我平静的问。

   “先生您真幽默,我们这里只是可以让您找到初恋的感觉。”

   “是这样的,”我平静地说,“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我爸在一个黑社会性质的团队
里当老大,我妈是个外科医生,他们时常教育我要好好做人,找一个好女人做他们的儿媳妇。”

   “先生,这个问题和我们的服务无关,请体验我们的短信服务。”

   “既然您很忙,那我就从我3岁那年说起……”

   对方挂断了电话。接着,我平静地再次拨通了那个号码。

   “3岁,对一个小男孩来说是个花朵般的年岁,那年我认识了我的女朋友余小雨,她刚满两个月……”

   “先生,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余小雨十分喜欢看《动物世界》,而且爱上了赵忠祥,特别喜欢他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尤其是那句经典的解说词:‘北极熊的脚上……’”

   对方有挂断了电话。我平静地再次拨通了那个号码,半天没有人接,经过了20秒的等
待,对方还是接了起来。

   “‘北极熊的脚上长着厚厚的毛’。结果在她两个月零50天的时候,竟然边成了汗脚……”

   “先生,如果您再骚扰我我要报警了。”

   “去年,我为了纪念我的初恋,专门写了一首诗,标题是《我的女朋友有一双美丽的汗
脚》,我给您朗诵一下……”

   “我真的要报警了!”

   “好吧,我不朗诵了,反正写的也一般。下面和您抽空说点儿正经事。后来余小雨爱上了刘小庸,刘小庸的年龄比我小一点儿,比余小雨大五个月……”

   “先生,你到底要作什么?”

   “……于是我就失恋了,不,那叫恋爱未遂。我的第一次恋爱是在……等一下我有点想
不起来了……噢……对了想起来了,是在我两岁零五个月的时候,SORRY,请原谅我用倒叙的手法……”

   “先生,你看大家都不容易……”

   “倒叙其实就是到着点火你知道吧?”

   “我知道。”

   “两岁零五个月的时候我爱上了周小平,那一年周小平刚满一周岁,一周岁那是多么美好的年龄呀!交往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周小平是个男的,只不过长得比较女性化而已,于是那仅仅一周的噩梦般的恋爱,在我的记忆中渐渐远去……远去……远去……”

   对方猛地挂断了电话。我换了另一部电话打了过去。

   “您好先生,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远去……远去……”

   “我受不了了,放过我吧……”

   “其实,我和周小平的关系也不能算是恋爱,我要是知道他是男的我决不会跟他好。对了你看过电影《费城故事》吗?”

   “经理,碰到个茬子,你来接电话吧。”

   “没看过也不要紧,光盘在全国各大天桥……”

   “先生您好。”

   “……均有销售。”

   “先生,你再打骚扰电话,我们就报警了。”

   “我爸虽然在黑社会性质的团队里工作,但在他百忙之中也会抽出时间去看我妈,因为他从事的工作总是挂彩。我妈是个很优秀的外科医生,还是医学会的理事。他们……”

   “先生,我们真的报警了!”

   “非常恩爱。可是,今天早上我爸的手机收到了你们公司的短信,被我妈打得很受伤,目前正在接受我妈的治疗。我爸很生气,说要把你们的腿打断了再叫他妻子给你们一截一截地接上。我说这样不文明,我打个电话就可以了,”

   “……”

   “今天,我找你们谈心,是想让你们以后不要往我的手机上发这种东西,因为我女朋友很厉害,她也是个外科医生,您看可否行个方便?”

   “可以。请把您的手机号给我。”

   最后,我把你的电话号码留给了他。

沙发
发表于 2006-2-9 09:14:00 | 只看该作者
对待现在的有些强制性的,诱骗性的服务,一定要采取强硬的维护手段,当然,搞店黑色幽默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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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6-2-13 12:47: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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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
发表于 2006-2-13 14:19:00 | 只看该作者
红蜻蜓大姐的贴子,要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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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2-13 16:15:00 | 只看该作者
快去看看王*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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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2-13 17:20:00 | 只看该作者
以牙还牙,不过这种方式比较文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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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15:20:00 | 只看该作者
下面引用由aichen2006/02/13 02:19pm 发表的内容:
红蜻蜓大姐的贴子,要回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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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2-16 08:44:00 | 只看该作者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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