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管理,便于各地、各部门有计划地安排各项工作,经与各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研究,现将《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按计划做好考试准备工作,确保各项考试顺利进行。如因特殊情况变更考试时间,再行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日期 22 注册电气工程师 9月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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