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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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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年检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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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05-4-25 17:04:00 | 只看该作者
下面引用由真水2005/04/19 06:03pm 发表的内容:
现在年检工作难开展是所有防雷中心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在现在来看,许多部门、单位、企业不是不愿意检测,基本上坚决决绝的还是较少(一般对这样的我们采取行政执法手段),主要的问题还是在费用收取的问题上, ...


真水老兄所处情况和我们这里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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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5-4-26 08:43: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贴子最后由零下一百度在 2005/04/26 08:48am 第 2 次编辑]

1、行政许可的出台以及一些想关的法律法规赋予了气象部们行政执法的权利。但是有哪个地方能更好的履行这个权利和义务的呢!只不过是配合其它部门联合一起执法,总体来说是给予人家一种软弱的感觉。人家根本就不买气象部们的账,有的建筑商拿不到防雷合格照样可以施工,所以说要把防雷业务搞好要涉及多方面的。
2、服务质量是关键。一幢楼收人家几千元,上到天面测几点就行啦!大部分的时间不是放在工作上而是同对方交淡。许多检测员都没有认真去检去测,去查找隐患。只是草草行事,这样的话人家怎会愿意出那笔可出可不出的血汗钱呢!
3、在查找外在因素的同时气象部门也应该好好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要老是说人家对你们工作的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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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6 13:21:00 | 只看该作者
 是啊,我们的职责主要是服务,所以嘛从今年开始对所有的新建建筑物我们都开展过程跟踪监督服务,每一层我们都要现场监督管理,只要一个电话我们就到现场,包括技术咨询等等,我们不收取任何费用,隐蔽工程质料完整,不是楼上老兄说的楼顶整几个点就收几千。
 现在他们也不是不买我们帐,没有我们的检测合格证谁也交不了房,不管什么关系,只要他找的关系能在我们报告上签字就行,谁又敢来签?市长都不敢吧?
 我们不软弱,我们检测按规范来,合格的就合格,不合格的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审核也一样,不合格打回设计院修改后,重新报审,就这样。
 我们是服务部门,“顾客”是上帝,我们是执法部门,违法就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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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6 15:01:00 | 只看该作者
能做到这一步真为你们高兴呀!
这样的话气象局的地位也就会高起来了!
那样防雷事业在整个社会市场上也占有一席之位了,所开展的工作就顺理成章,并不象当初到处请人吃饭求人检测。
但是话又说回来并不是每个地方都能做到象你所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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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6 21:07:00 | 只看该作者
   这算什么?我们申请计量人证,光是一个《质量管理手册》就叫我们到他们的咨询中心去找人边,开价就是24000RMB,几千员检测费,还有脸讲出来,你们那叫“为人民币服务”,人家这才叫“为人民服务”,既不执法,也不处罚,太公烹鱼,自己进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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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7 13:59:00 | 只看该作者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中国气象局第11号令,下一步防雷中心的重点工作应放在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阶段,特别是竣工验收,一定要参加工程的最后竣工验收,(并不是检测报告),就是和建设、质检部门一起汇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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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5-5-9 16:05:00 | 只看该作者
俺门早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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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5-9-1 17:16:00 | 只看该作者
检测的原因:检测维护的费用严重小于遭雷击造成的损失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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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6 17:06:00 | 只看该作者
唉~~~~今天被个乡镇的安置房的负责人电话郁闷了    55555  明天我带上法律法规去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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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5-9-10 21:25:00 | 只看该作者
有什么故事吗?说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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