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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西山一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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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劳公司诚征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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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3-2 09: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生意还不错,最好再来点什么什么n折优惠什么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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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5-3-8 2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沙漠飞鹰2005/03/02 11:34am 发表的内容:
补充:我当然是很希望一次挑准了就长期合作的,做防雷这东西,哪怕是卖了了事的,也好歹要让别人记住你是卖什么牌子什么价的。特别是我这样的情况,换来换去的有够麻烦的。我认为合作最重要的是诚信和双赢的目标 ...

你-以下简称“甲”,要是我们的代理,又有“乙”跟我说上述话,我该怎办?

在协议期内,ASP只有忍痛割爱一条道,这也是诚信!

而且如果“甲”在初期有合理原因,做的并不如“乙”,ASP仍然会选择扶持“甲”,因为
ASP把每一个和自己合作的伙伴都视同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愿意与伙伴共患难直到共享成功!

ASP要求自己的合作伙伴把眼光放长远些,不计较个别产品的N折是否较别人的更小
当然ASP自己也要把眼光放长远,不能为眼前的局部得失而放弃伙伴间的互相信任。

但ASP非常愿意看重和“乙”的合作,如果“乙”愿意通过“甲”的渠道合作,ASP将予以最大的支持,而且ASP将会介入“甲乙合作”,确保“乙”可以获得公正的待遇和更好的利益。

“乙”可以放心的是,如果“甲”以各种不正当理由为“乙”设置工作障碍的话,未来“甲”将不再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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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5-3-14 1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沙漠飞鹰2005/03/11 12:06pm 发表的内容:
你说的那些道理我也觉的挺赞赏的。不过你的意思说的也太隐晦了。听意思你们在浙江已经有甲了是吧。你说的甲乙合作也不是不可行,不过关键还是看甲的态度了。甲要是觉的我已经捏着个代理权了,把乙只当客户,最多 ...

哈哈,老实说,
有没有代理我也不知道呢,俺只是就事论事
再说,俺也不知道你是浙江的呀 :) (我没有以权谋私,看你的IP,哈)

业务代表倒是可以肯定有一名,有兴趣可以和他联系一下,浙江目前归上海分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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