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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器设计图纸上指定避雷器品牌违规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年纪大了    时间: 2004-7-13 11:28
标题: 电器设计图纸上指定避雷器品牌违规吗????
我们这好多大楼设计图上指定避雷器品牌,是器材商攻关设计院(有点数可拿的),TNND,搞的总电器设备成套商进两个避雷器往配电箱一装了事,对他们来说就象装个空开那么简单,我们插不上了,查漏补缺都很难,不清楚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对此规定,指定品牌违规吗?郁闷!
作者: 通天雷神    时间: 2004-7-13 11:30
哈哈。这个我不知道。
作者: 江边亭    时间: 2004-7-17 10:24
暂时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不过现在很多工程需要施工方(包括防雷公司)要和设计院事先联系,再说现在的器材商攻关一个设计院也着实不容易,知道吗,要事先给上图费的呢,至于到底什么时候上图还得看他的脸色,可能今年,可能后年,难啊~~~~~~~
作者: ccy3840    时间: 2004-7-24 16:40
应该可以,只要按照<规范>的技术参数设计就可以.比如,<规范>对接闪器只规定材料规格等.避雷器如通过国家鉴定又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指定一下还是不违法.
作者: 大胡子    时间: 2004-7-27 08:35
不出事就不违法,出事就违法。
违什么法?法94人定的。
作者: Whjdw    时间: 2004-7-27 10:22
你年纪大了也得做设计院的工作啊!
除非在业主方你有很铁的关系。
作者: 年纪大了    时间: 2004-7-27 11:27
我做防雷要进器材,属二道贩子,没价格优势,做不过器材商啊。
作者: 小虫    时间: 2004-7-28 16:25
搞低压电器的设计院是个攻关要点
作者: xjqxj雷电    时间: 2004-7-30 11:53
我认为注明什么位置可以,至于型号。。可以建议,再者一定要地方防雷主管部门认定才行。
因为设计院对产品到底还是外行,对它的性能不会了解透彻。
作者: owen    时间: 2004-8-2 16:45
指定使用某种防雷产品,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有的设计人员在设计中标明某种型号的避雷针或电涌保护器SPD,实际上就是指定了生产厂商,根据条例第63条,可处10万元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这在防雷图纸审查中一定会被当地防雷主管部分提出来的,不行。
这是不公平竞争,对厂家来说,
http://96121.126.com
站长:OWEN 04.8.2
作者: 年纪大了    时间: 2004-8-2 17:31
看了22条和63条,谢谢,但有疑问,避雷器属于有特殊要求的专用设备吗?等回复!!!
作者: owen    时间: 2004-8-3 09:38
下面引用由年纪大了2004/08/02 05:31pm 发表的内容:
看了22条和63条,谢谢,但有疑问,避雷器属于有特殊要求的专用设备吗?等回复!!!

避雷器属于有特殊要求的专用设备,答案是肯定的
http://96121.126.com
站长:OWEN 8.3
作者: 年纪大了    时间: 2004-8-3 16:25
那就没办法了,第二十二条说:除----有特殊要求的专用设备等等外, 不得指定,既然避雷器属于有特殊要求的专用设备,那就是可以指定了?
作者: 大胡子    时间: 2004-8-4 09:14
什么叫着有政策就有对策!
作者: 坐怀不乱    时间: 2004-8-5 09:02
其实走设计院也很难,就算是设计院帮你把产品设计上去了,别人也可能不从你这里走货,直接找厂家去了,所以做设计院 的工作外还要做用户的工作才行啊,要不然白花气力白花钱财啊
作者: IES    时间: 2004-9-2 12:05
如果不是有专业水准的设计师指定,那么很可能最后都是在成套设备厂里由他们的低压设计师“装”定了,那就是越便宜越好了,所以国产的例如温州货就大行其道了。现在设计师设计时都标型号,是一种推荐性质,甲方或成套设备厂在改产品时,必须遵循设计参数,因为现在设计师是有五十年责任期的,弄不好要坐牢。
其实产品的指定应该在设计部门,他们了解设备和系统的整体状况,一般甲方是不懂这方面技术的,由防雷办来做的话,将会是区域性垄断,谁砸的钱多就谁好混。只有设计师会从安全、经济、科学、合理上去考虑使用哪种产品,也只有他们有这个资格。
作者: 通天雷神    时间: 2004-9-2 15:47
呵呵。都有道理。
作者: xjqxj雷电    时间: 2004-9-2 21:12
下面引用由雷雨之中2004/09/02 02:36pm 发表的内容:
避雷器通过国家鉴定又符合技术参数要求,还得一定要地方防雷主管部门认定才行???晕!
改天我家安几个插座避雷器还得请防雷主管部门的人大驾观临?

哈哈哈哈~~~~有道理,可这个贴子 的中心论题不是“工程图纸设计中是否应该指出SPD型号”的问题吗?是问:这位老兄家安几个插座避雷器也需要到设计院申请设计图纸吗?
作者: hclmm    时间: 2004-9-3 00:05
这个我知道,设计院指定产品绝对维规!
不过,很多公司都在公馆设计院,毕竟规定是规定,实际是实际嘛

作者: 三泰雷    时间: 2004-9-27 12:09
各位老大,以上的观点都同意,你们要解决问题,就必须修改国家的体制了,能行吗?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哈哈。
作者: 幼稚    时间: 2004-9-28 15:36
这样不行吧!
作者: 世纪之星    时间: 2004-11-16 10:25
防雷设计规定是可以推荐产品型 号和生产厂,但不是强行的,不过一般甲方怕承担责任,所以就照本执行,再加上设计方的压力就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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