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2004年02月17日 11:03
我惊讶的是《迟来的正义》这期节目所反映的事件,在处理环节并没有给人们出多大的难题,不就是一个当官儿的干了坏事,性侵害了一名幼女吗?“天子犯法,与民同罪”,中国法理早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只不过中国几千年来一直很难完全兑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一遇到“官”事情就变得复杂?为什么我们的社会到了今天一遇到“官”,好多程序还是进行不下去?事情就像有规律似的。
地区中级法院的副院长是个多大的“官儿”?凤尾派出所的所长撩开李文洲的头发一看,不管他是不是涉嫌犯了罪立刻就放人,理由荒唐得可笑:“他不是盲流,不会跑”,而镇康县公安局局长一听说涉嫌犯罪的是李文洲,第一反应不是抓人,而是应不应该抓,随后就反复请示。
因为犯罪嫌疑人是个官儿,大小警察就都给吓得僵住了手脚,法律、职责早就不得不放到一边,不然“12.13案件”在第二天就正式立了案,立了案抓人还不是顺理成章?但警察还是怕,他们不是没有权利和理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只是要等上面的态度。采访中镇康县公安局局长很尴尬地告诉我在这件事上他们能做的就是不断地向上面请示,我问“您所说的‘上面’是哪一级领导?”,局长一听又如临深渊:“不,不,不能说是哪一级领导”,当时给我的感觉他要表达的“上面”越含糊越好,可局长所说的“上面”究竟是什么?一张面孔?还是一种模糊但又强硬的存在?
镇康的老百姓反映这起案件始终没有进展原因是“官官相护”,而在我看来问题的实质正好相反,不是“官官相护”而是“官官相怕”。镇康县公安局该抓人不抓是因为怕,怕“上面”万一不喜欢抓李文洲,自己抓了,日后吃不了可要兜着走。事发后受害者的家属曾四处“讨说法”,他们找过公安,找过检察院,到过县政府、县人大、县妇联,甚至省里的一些地方他们也送了状子,但这些部门谁也没有给过他们铿锵有力的答复,连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不是叫李文洲也打听不出来。从道理上讲,他们是没有必要害怕什么“上面”的,但这个“上面”如果不是上一级公安局,而是更大的一种权利笼罩,他们会不会也害怕,至少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呢?事实上这些部门哪怕有一个肯站出来为受害者主持一下正义,犯罪嫌疑人李文洲就不会这么长时间一直在逍遥法外,受害者家属就不会一直在痛苦无助与担心被杀人灭口的恐惧中艰难度日。
我们的社会不应该再允许有些地方或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犯这样简单的错误,镇康县公安局局长最后很坦诚地对我分析:“说到底,这恐怕还是一个体制问题”,如果他说的不无道理,那么“体制问题”有多大?它是不是可以涵盖无数个“上面”?!(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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