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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喜欢焱 [打印本页]

作者: 电不死    时间: 2003-10-8 17:41
标题: 我喜欢焱
阳朔匆匆一别,梦萦魂牵都是焱的影子。
怎么办,我喜欢上斑竹了 :)

作者: richard    时间: 2003-10-8 17:48
怎么办?凉拌了。
作者: 拔刀    时间: 2003-10-8 18:48
真是找S的家伙,这回S定了 ,阿门!
作者: 湖边一只牛    时间: 2003-10-8 22:35
呵呵~~~~~有戏看咯~~~~~~~~~~~~~~~~~~

作者: 七龍    时间: 2003-10-8 22:49
虽然电不死但是电得晕
他可以抵挡50KA(10/350)的大电流冲击但是抵挡不了焱的一个眉眼
作者: zengkui    时间: 2003-10-9 08:26
哈哈。这次电不死真的要变考猪了!
主呀,你饶恕这只无知的小羊羔吧!阿门~~
作者: thdz    时间: 2003-10-9 10:28
那就开始进攻吧!。。。。。。我给你精神鼓励!
作者: leian    时间: 2003-10-9 10:51
七龙说的对,哈哈哈


啊门!求主原谅!


作者: 大胡子    时间: 2003-10-9 12:24
关注ING
作者: zengkui    时间: 2003-10-9 12:30
哈哈!这回可有好系看了!
作者: 南沙    时间: 2003-10-9 12:33
我建议斑竹来个比武招亲,参加者来我这里交报名费。:)
作者: sunshine    时间: 2003-10-9 16:51
黑黑…
作者: 通天雷神    时间: 2003-10-9 19:45
嘿嘿……我看……
作者: 拔刀    时间: 2003-10-9 20:54
收不收门票?
作者: 浮云    时间: 2003-10-10 09:27
门票来我这里买……

嘿嘿……

好黑哦……


作者: cnsh1315    时间: 2003-10-10 09:37
参加比武条件:
1、无论是否为中国公民,但必须为男性;
2、无论是否有固定职业,但必须达到个人资产人民币50万;
3、无论年龄大小,但必须能通过婚检;
4、无论性格如何,但必须能喝完1瓶高度皖酒王,并清醒地买单;
5、第4条应由包括论坛上发贴数超过1000的所有同志的测试,测试费用由参赛者支付;
6、其他论坛管理团队认为必须具备的条件;
7、论坛管理团队对此要求有最终解释权。

2003年10月10日


作者: richard    时间: 2003-10-10 09:44
哈哈,我同意。
作者: 大胡子    时间: 2003-10-10 09:45
ME 2
作者: 拔刀    时间: 2003-10-10 10:05
抗议!!!这是包办婚姻。反对!!!!!我们要自由恋爱..........
作者: leian    时间: 2003-10-10 10:14
4、无论性格如何,但必须能喝完1瓶高度皖酒王,并清醒地买单;

我喝不了,但我能喝完2瓶全兴


作者: 大胡子    时间: 2003-10-10 10:18
皖9太贵,俺换两瓶二锅头行吗?
作者: 通天雷神    时间: 2003-10-10 10:48
更晕……
作者: 电不死    时间: 2003-10-10 11:21
你们这帮人,没得顶!!!^_^

作者: 西山一狐    时间: 2003-10-10 11:24
同情!精神上支持你,物质上自己解决!成了在这里来个视频婚礼直播!
作者: taojun    时间: 2003-10-10 11:26
电不死 老兄有性格
公开示爱
作者: taojun    时间: 2003-10-10 11:28
我看还是喝2瓶冰可乐算了;)
作者: thdz    时间: 2003-10-10 11:57
焱好象不见了。。。。。电不死,快说到那了?
不过同志,努力吧!不管别人如何说,只管做你自已的(只要觉得对)!
继续精神鼓励!
作者: 焱    时间: 2003-10-11 09:51
晕!
狂晕!!
这群爱捣乱的家伙……
电不死,我看不用我出手,你已经S的很惨了昵……^O^
作者: sunshine    时间: 2003-10-11 13:01
主角闪亮登场……
比武什么时候开始啊??黑黑…
作者: 焱    时间: 2003-10-11 13:09
嘿嘿嘿,不关我的事……^^
作者: admin    时间: 2003-10-11 13:12
嘿嘿,挺受欢迎的。


作者: 焱    时间: 2003-10-11 13:13
嘿嘿嘿……
作者: small    时间: 2003-10-11 13:17
根据内部消息,比武的决定要经过N个人的表决才能出来,会议正在进行中。
作者: 焱    时间: 2003-10-11 13:22
饶了我吧~~
作者: richard    时间: 2003-10-12 01:18
[这个贴子最后由richard在 2003/10/12 01:19am 第 1 次编辑]

看来焱是万人迷啊,CPU要去看看〈不娶美女的九大理由〉。
作者: yunpiaoxue    时间: 2003-10-13 01:08
下面引用由2003/10/11 01:22pm 发表的内容:
饶了我吧~~

没来几天,想不到 炎姐姐 居然要 求饶了
作者: 焱    时间: 2003-10-13 08:16
55555~~~~
作者: leian    时间: 2003-10-13 09:53
身为美女,就要做好比别人更多的思想准备,焱姐结婚时可别忘了给这儿的兄弟姐妹们发糖吃呀!!
作者: webfair    时间: 2003-10-13 10:19
好啊~

有人叫板!

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


作者: 浮云    时间: 2003-10-13 10:33
别再瞎起哄了……

有人欢喜……

有人愁了……


作者: 焱    时间: 2003-10-13 10:37
^^
好,你们等着呀。
作者: taojun    时间: 2003-10-13 12:47
等着吃芜湖的大闸蟹嘛;)
作者: 焱    时间: 2003-10-13 13:17
行!
只要你们等得了~^^
作者: 飞扬    时间: 2003-10-13 14:12
唉~~~没药救了~~跟炎的坛子发喜欢她你以后还咋混哦?
作者: 焱    时间: 2003-10-13 14:14
我也喜欢电不死啊。
很喜欢!^^
作者: 飞扬    时间: 2003-10-13 14:15
这个。。。。。。。算我没说~~~我多嘴!!!抱歉抱歉!!
作者: 焱    时间: 2003-10-13 14:18
可爱MM,我也喜欢你~^^
作者: 飞扬    时间: 2003-10-13 14:19
。。。。。。。。。。。。。。。。。。。。。。声明!!偶咳!!咳!!
男性!!!头像MM而已!!咳咳!!
作者: 焱    时间: 2003-10-13 14:40
嗯?
意外、意外,不好意思~^O^
作者: 西山一狐    时间: 2003-10-13 14:42
是男的偏要搞个女性的头像!值的怀疑!哈哈
作者: 飞扬    时间: 2003-10-13 14:45
死狐狸!!找扁!!
作者: 浮云    时间: 2003-10-13 17:43
这样的解释是乎有点牵强哦……
作者: 飞扬    时间: 2003-10-14 08:13
情人都在现实里了,不用在梦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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