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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拒绝防雷设施检测 连州一水泥车间受行政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solemnity    时间: 2003-12-29 09:46
标题: 拒绝防雷设施检测 连州一水泥车间受行政处罚

摘自广东《清远日报》 2003.12.01 11:42

 
  日前,连州市气象局对多次拒绝防雷设施检测的连州某水泥车间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据悉,这是清远市首家企业单位因拒绝防雷设施检测而被防雷减灾主管部门施以行政处罚。
  被处以罚款的水泥车间,其防雷设施从未申报过检测。为及时排除雷击隐患,连州市气象局于今年7月15日前往该车间进行防雷设施检测,遭其负责人杨某的拒绝,杨并声称如厂房车间遭雷击发生事故他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后,连州市气象局防雷所多次送了一份防雷设施安全检测通知书及申报检测登记表给该车间,却如同石沉大海,未见任何答复。7月31日,连州市气象局再次打电话给杨某,要求其尽快申报,然而杨竟借口已叫连南相关部门检测,再一次拒绝(事实上连南县气象局是不可能跨区域进行检测的);8月25日,在连州市府办组织的防雷减灾安全检查中,检查组发了一份通知给该车间,要求其今年9月5日前落实检测,但事情仍无任何进展;10月14日,连州市防雷所又多次去电要求其落实检测,可仍遭拒绝;10月15日,连州市气象局按法律程序将气象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当面送交给杨某,但杨某拒绝签收。无奈,连州市气象局只好邀请在场执法单位人员签字证明,以示送达。
  15天后,连州市气象局依据《广东省防卸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第14条第3款,对严重违反上述《规定》的该车间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厂房车间防雷设施安全检测。


作者: solemnity    时间: 2003-12-29 09:46
想钱想疯了
作者: ASP    时间: 2003-12-29 10:09
期待下文
作者: 通天雷神    时间: 2003-12-29 10:41
看来防雷大检查启动了。
作者: 木田子    时间: 2003-12-29 16:20
就应该这样,,社会上对防雷还是认识不够。
作者: 呆鸟    时间: 2003-12-30 16:18
想到前天到移动公司,他们说起这个防雷检测的事,呵呵,测完了就收钱,打完了也不赔,不就拿个摇表嘛,移动公司也有一个
作者: xs02556    时间: 2003-12-30 16:41
检测是应该的,检测的程序要合法要合理,要为用户负责,义务和责任同存.不能只收钱不做事不负责任.
作者: tzg1355    时间: 2003-12-30 21:04
检测就是在做事,做了事收钱也是对的,光做事不收
作者: tzg1355    时间: 2003-12-30 21:08
检测就是在做事,做了事收钱也是对的,光做事不收钱 那就错了。
同样的事情在云南西双版纳也发生过,不同的是罚款10000元。

作者: 呆鸟    时间: 2004-1-4 04:02
按规定好象是罚3000——15000的,我这里有罚2000元的,
作者: 通天雷神    时间: 2004-1-4 09:24
意思……罚的不够多啊?
作者: xjqxj雷电    时间: 2004-1-4 09:31
处罚可以出,就是不理你,不给怎麽办?
作者: 通天雷神    时间: 2004-1-4 09:39
限定整改日期好了:)
作者: 呆鸟    时间: 2004-1-4 11:45
下面引用由通天雷神2004/01/04 09:24am 发表的内容:
意思……罚的不够多啊?

雷神你对法律不懂了吧,这种罚款是要上交国库的,少罚一分钱就是国库的损失,另外,少罚并没有法律依据,从根本上说,这种处罚本身已经违法了。
作者: 通天雷神    时间: 2004-1-4 12:11
哦……还是不很清楚。我不懂这个。
作者: xs02556    时间: 2004-1-5 16:55
气象法及管理条例有规定,可以处罚,如果不付钱,可以到法院申请执行,被罚单位可以在收到三天内申请听证,或在15天内申请复议.
作者: 8772100    时间: 2004-1-7 20:25
罚少了,这就是不服从管理的下场
作者: 通天雷神    时间: 2004-1-8 1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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